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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8-10-23    来源:西安人大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行使职权进行服务,主要职责为: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草拟常委会工作安排意见;

2、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

3、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批复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

4、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各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

7、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8、负责在西安的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西安市代表团出席省人代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0、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区、县人大信访工作;

11、负责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安全保卫及思想政治工作;

13、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14、负责来西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外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及人员的接待工作;

15、负责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工作;

1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17、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一个。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5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153人,其中行政149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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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中共西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为推进大西安追赶超越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31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5部,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对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视察18次、督查13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1份,开展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1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0人,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新部署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新部署在人大得到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方案,开展专题研讨,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常委会班子成员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农村,向人大代表、党员群众、干部职工宣讲十九大精神,推动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一年来,常委会聚焦十九大关于人大“两个机关”建设新部署,创新谋划工作,在依法履职上展现新作为。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完成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任务,推进国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汇聚人大代表力量,助推大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聚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加强区县、镇街人大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全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市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一年来,多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有关事项,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多次对做好人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多篇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有力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常委会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等重点工作及时报请市委研究,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坚持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按照市委部署,及时组织督查了中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脱贫攻坚、铁路沿线两侧“三化”“四治一增”“四改两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二)突出西安特色,立法工作取得新进步

常委会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突出西安特色,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1、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

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全面落实《立法法》,及时制定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确定本届立法项目46件,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

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签订“四方”立法责任书,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审议机制,实行专门委员会初审、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和常委会两审制度。坚持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网络媒体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全年征集到立法意见1800多条,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如在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征集到意见392条、吸纳383条,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突出立法项目可行性和法规内容适用性,就制定修订《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西安市旅游条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开展调研。为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服务重大国际会议活动,学习杭州市人大服务G20峰会立法经验,及时启动《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2、聚焦重点领域立法

重视以立法推进城市管理。常委会修订《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制定《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供热直管到户,强化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重视以立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常委会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条例内容从52条增加到82条,强化污染防治问责,细化污染防治措施,增强防治工作针对性。修订《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禁售禁放区域,从严从紧规范销售、燃放行为。

重视以立法推进文物保护。常委会制定《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明确开发区在本区域内的文物保护责任和土地出让前政府的考古勘探责任,细化文物登录等制度,为文物保护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制保障。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查主体、审查时限和审查纠错机制,将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报备审查范围。一年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做到有备必审,维护了法制统一。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立法,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

(三)围绕发展大局,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1、执法检查更加突出针对性

高度关注城乡规划实施。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深入57个现场查看,针对规划编制重城市轻农村、重总体规划轻控制性详规,部分专项规划缺失,规划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要求市政府着眼大西安发展格局,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规划的严肃性。

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针对餐厨油烟超标排放、废气、噪音、扬尘等治理,深入158个点位检查,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议市政府落实防治责任,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水、污泥治理力度,做好秦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常委会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高度关注百姓“舌尖安全”。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紧盯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针对发现的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源头监管薄弱、食品消费市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市政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快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食品源头监管,加大对食品消费市场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

常委会还开展《教师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执法检查。

2、审议报告更加突出实效性

着力推进经济稳增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色小镇建设、灞生态区旅游发展情况等报告,建议市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坚持把助推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市委部署,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市、区县、镇三级人大联动,组织1625名人大代表,深入4个区县8827户,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问”的方式,督查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组织7个视察组,深入7个涉贫区县和1个开发区,实地查看22个扶贫项目,走访16个村109户贫困户,视察精准扶贫工作。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要求市政府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不足、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用精准的举措打好脱贫攻坚战。

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中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交办我市信访案件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就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现场播放实况专题片,直指问题不遮掩,功夫下在询问前,询问问到关键处。建议市政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持续用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城市民族工作、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情况等报告,建议市政府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公职律师保障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全覆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民族经济繁荣发展;不断完善供养设施,提高特困人员综合保障服务能力,解决好特困人员的生活需求。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坚决打击诈骗犯罪。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法院加强案件审理,持续加大追赃力度,尽力挽回群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检察院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加大查处犯罪力度,有效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着力推进审议意见落实。常委会跟踪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审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反馈“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推动改进工作。

3、开展视察更加突出全局性

积极促进补齐短板。组织视察了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要着力补齐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军民融合发展、区县域经济、文化产业发展等短板。

积极促进改革创新。组织视察了科技创新改革实验区、众创空间聚集区建设,国有林场改革等,提出要创新体制机制,聚集“双创”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创新政策,优化创新环境,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体系,以改革为契机解决国有林场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

积极促进城市管理。组织视察了打通断头路、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城市规划馆、公园广场、示范街建设,城市绿化、渭河西安段综合治理、涝河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基层公安派出所、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常委会依法转办督办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一年来,受理群众来信700多件,接待群众来访1800多人次,转办涉法涉诉信访件260多件。

(四)聚焦重点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得到新加强

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严格审查财政预决算。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决算、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审议市级16个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市级决算、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建议市政府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重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启动预算预先审查工作,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对预算常态化监督。

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加大检察职业保障力度,加快法检“两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检察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及时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顺利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组织工作。严格依法任免程序,组织任命人员进行任职表态、向宪法宣誓。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组织5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并进行评议,将评议意见报送市委、反馈“一府两院”。述职干部积极落实常委会评议意见,按时报送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了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

常委会决定授予3名国际友好人士“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促进对外合作交流。

(五)发挥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彰显新活力

常委会积极创新代表工作,全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注重改进方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一年来,邀请100多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80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督查、专题调研、旁听评议法院庭审等活动。开展“学习先进、对标成都、查找短板”和“我为追赶超越献计献策”代表主题活动,查找短板130多个,提出建议150多条,形成调研报告26份。组建22个代表小组和9个代表专业活动小组,扎实开展代表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注重代表培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全面、深刻、系统地向全体代表作了十九大精神和加快大西安国际化进程的专题报告,大家深受教育和鼓舞。常委会还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基本法律知识、代表依法履职等方面,对351名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注重服务代表,提高保障工作水平。加强代表工作室建设,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定期接待群众、倾听民意,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完善“代表学习在线”网络平台,及时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西安人大》期刊,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注重强化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及时督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454件。筛选10件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由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委员会负责认真督办,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对代表提出的发展非公经济、推进军民融合、打通断头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等4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目前,452件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六)强化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抓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第一时间学、突出重点学、结合实际学,常委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十九大报告、《党章》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著作26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常委会班子成员集体赴延安,进行延安精神再教育,到梁家河感受习近平知青岁月,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优良作风。

加强工作谋划。常委会准确把握人大工作新定位,明确“五个始终坚持”,出台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紧扣市委决策重点、紧盯政府工作推进难点、紧贴群众关注焦点,科学制定五年工作规划、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提出本届常态化开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三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增强人大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举办《监督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制讲座,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常委会调研能力、议事能力、创新能力、履职能力有了新提升。坚持“四加强”“三联系”,积极争取上级人大支持,学习兄弟城市人大工作经验,补齐人大工作短板。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人大调研宣传。围绕人大监督助推追赶超越、美丽乡村、平安校园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业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等课题组织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5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工作交流,组织外出学习21批次,与兄弟城市人大座谈交流50多次。邀请代表走进“人大之声”广播直播间,推出“西安人大”微信公众号,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的新风采。

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纠正“四风”,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一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坚持求真务实,树立“一线意识”,倡导激情干事、认真干事、用心干事、创新干事。常委会班子成员定期接待代表,带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视察、重点督查,认真履行“河长制”职责,深入联系企业、商会、重点项目、贫困村,协调解决问题。人大机关15名局级领导干部与贫困户结对,选派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助推脱贫攻坚。加强机关建设,开展作风整顿,秉持“事不过夜、马上就办”作风,争当“四个”模范,建设“五型”机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队伍。

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建立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委员会组成人员培训。检查各区县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部署要求的情况,督促解决区县人大机构编制等问题。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四个一”和“助推追赶超越”实践活动,各区县推出了一批工作亮点,查找了一批全市工作短板,提出了一批有指导性的建议,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充分彰显了区县人大工作新作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4,842.76万元,支出4,842.76万元,因经费标准调整,工作任务增加,同比上年增加36.31%其中基本支出3097.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0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66万元),较上年增加39.03%;项目支出1745.29万元,较上年增加31.74%。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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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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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42.76万元,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6.3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和经费标准调整;决算支出总计484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7.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0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66万元),较上年增加39.0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745.29万元,较上年增加31.74%,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2.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5.97万元:行政运行2,570.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7.11万元,人大会议503.00万元,人大立法35.00万元,人大监督118.68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9.50万元,代表工作150.00万元,人大信访工作2.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30万元,住房公积金312.4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7.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35.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0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7.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1.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2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91.5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63%;公务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度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79万元,主要原因为是2016年对出国情况把握不准,当年11月份将因公出国剩余预算指标上交财政局,12月份外办组织1批次出国本部门2人参加,实际出国费用3.6万元,其差额1.08万元用实有资金垫付,转至2017年度支付记账。

2、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5.99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比上年决算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交流增加,接待人员批次增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2600人次主要接待外地来宾调研考察。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共支出163.6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8.9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06万元,主要原是2016年购置2辆调研用中巴车,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6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19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保有量增加。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含产权关系在外单位1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围绕常委会工作大局和机关中心工作,以目标任务为牵引,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和《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 号)规定,按照西安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标准,逐项指标核查,对12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5.2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66万元,较上年增加15.04%。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8辆,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两台中巴车)。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封面

2、目录

3、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1、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