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正文

将水资源相关税收划归水源地政府征管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西安人大

周至县境内的黑河是西安市最主要的供水基地,年向西安市区供水超过3亿立方米,被誉为西安人的“生命河”。为保证全市饮用水源安全,周至县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保护城市饮用水源的地方性法规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周至县34以上的面积处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产业发展被严格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周至是国家秦巴山片区扶贫重点县,县级财政一直困难,但近三年来,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治理等方面投入累计达到4.5亿元。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面“营改增”等因素影响,我县地方税收收入持续下降,收支缺口不断加大,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弱化。

    黑河水库供水实行市场化运作,按照西安市当前水价计算,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亿元,但周至县一直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直接收益。建议:①按照现行税收来源地和属地管理原则,将市水务集团黑河水库增值税等税收入库级次调整至我县,相关税款缴纳周至县税务部门。②按照《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7]80号)规定,北京、天津、陕西等9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试点,水资源税已纳入征收范围,建议省、市依据税收属地征管原则,及时调整我市水资源税收入分配政策,将黑河水库水资源税税收收入划归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