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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军人子女优待政策的落实力度——协调陆军边海防学院教职员工女中小学就读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西安人大

一、当前学院教职员工子女上学现状

陆军边海防学院是根据中央军委军发〔2017〕213号、260号命令,以及陆军院校、科研机构、训练机构调整改革工作部署,以原边防学院、乌鲁木齐综合训练基地、昆明综合训练基地为基础,调整组建而成的高等教育院校,为副军级,主要承担边海防部队指挥军官,以及少数民族指挥军官培训任务。院本部设在原边防学院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镇)。当前,全院教职员工近千余人,其中在西安地区上学的适龄子女近百名,已入学的有50余名,即将入学有40余名。已入学的分布在全西安市各个区(县)20余所中小学校,只有近30名学生在2015年经原边防学院协调,在长安一小、三中就读。

其余多数教职员工为子女上学,不仅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物力,而且每天上下学接送为西安的交通增添了不小的压力。学院的教职员工肩负着培养边海防人才的神圣使命,每名适龄子女至少牵扯1名教员,每名教员背后有上百名学员,每名学员就是未来边海防部队的连排长,每名连排长守卫着上百公里的祖国边海防线。子女安则教员安,教员安则边防安。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要积极协调好部队官兵面临的‘后路、后院、后代’现实困难”。解决好学院教职员工子女上学的难题,就是解决军人“三后”问题,就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举措,就是充分体现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标志。

二、当前军人子女优待政策形势

军人子女确能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教育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等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子女教育。

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第六条第三款中明确指出:“驻城市或驻地靠近城市的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的原则,在部队驻地市(县、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中小学就读。”西安市教育局历年来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中也都明确了对军人子女的具体优待措施。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西安市确实为驻军部队解决了大量的军人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例如陕西省军区对口为大雁塔小学,西安卫星测控中心对口为东方小学和市83中。而我们陆军边海防学院,因坐落在环山线以南,地处偏僻,西安市内没有依托,虽然所在的长安区从2015年指定了对口中小学,为一部分教职员工解决了困难,但依然是上学路途遥远,学生起早贪黑,消耗了不必要的时间。且军队调整改革以来,不少教职员工为了边海防事业,放弃了原有的优待,从乌鲁木齐、昆明等地来到西安,特别在2020年前,部队移防和人员调动成为常态,必然带来的子女随迁就学,解决好他们的上学问题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三、关于学院教职员工子女就学的建议

这次改革,将原西部战区陆军综合训练基地二大队(位于芙蓉南路9号)调整为学院的一个营区,鉴于有这一依托,我们建议:由教育部门协调,指定学院教职员工子女优先到曲江优质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如曲江一小、曲江一中,或就近的大雁塔小学、市85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