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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人大信息第十七期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西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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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317期)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113

 

 

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质量的调查报告

雁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崇利

 

审议议案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权之一,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相应决议、决定,是人大常委会的职责。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直接反映履行监督职权水平的高低。今年,我们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围绕“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课题,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查阅有关资料、借鉴兄弟区县人大常委会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总结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为我区人大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提供参考和依据。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常委会会议制度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坚持制定制度和贯彻实施并重,采取多项举措,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为了保证常委会职权的正常行使,19847月,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西安市雁塔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对常委会会议的召集、议题确定、审议形式、准备工作等作出了原则规定。随后,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012月、200510月、20124月,修订了议事规则规范了提高审议质量、开好主任会议、会议询问、审议意见的形成、反馈及督办等具体事项。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09月、20083月制定了审议意见、视察意见督办反馈暂行办法和做好常委会审议议题准备工作暂行办法,对审议意见的反馈、督办以及常委会会议的预告、审议议题材料的报送、调研、初审及材料的发送时限等进行了规范。实践证明,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使常委会会议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审议的议题比较广泛。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常委会会议各项制度规定,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40余项,提出审议意见170余条。内容包括消防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实施情况,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板块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贴近民生福祉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监督、行政审判、公诉等司法工作,内容涵盖面广,覆盖了全区工作的主要方面。

(三)审议前的准备工作比较扎实。常委会办公室在常委会会议前一个月发送预告通知,有关工委及时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进行沟通。常委会办公室一般在会议举7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阅读会议文件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辅助材料、资料,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同时,结合审议议题,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辅导相关法律知识,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有关单位,掌握第一手情况,形成比较翔实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重要依据,使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有的放矢,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加具有针对性。

(四)关注审议意见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坚持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虽然逐年提高,但是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会议时间短、议题多,审议不充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近半数为不驻会委员,为尽量使其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本职工作不冲突,保证常委会会议的顺利召开,常委会会议一般只安排半天时间,比较紧凑。但是,这样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每次常委会会议安排的议题比较多,少则3项,多则45项,甚至更多,有时候还要延时,挤占了委员们审议的时间,没有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不易使审议议题议深、议透,影响了审议的效果。

(二)调研不够深入,形式单一,效果不理想。特别是一些兼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平时主要忙于本职工作,没有更多时间开展调研,一般都是听情况汇报、看书面材料多,深入到基层、到选民中了解情况少。同时,在调研方式上不够多样,主要采取视察、检查、座谈、走访等方式,通常是明查多,暗访少;开座谈会多,实地视察少;走马观花多,发现问题少。约见“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有关负责人、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等,还没有运用或较少采取。往往容易形成审议发言时谈个性、具体问题多,提出普遍性问题少,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建议更少。

(三)会议审议的发言质量还不够高。组成人员对于政治理论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区情和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掌握还不够系统、深入,发言泛泛而谈,把握不住重点和关键;参与调研不够广泛深入,难以抽出时间对审议议题进行专题调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议发言质量;发言时就事论事、讲成绩多、提问题和谈实效少,即使有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也不能大胆提出来,使一些重要的观点和意见在审议中被疏漏。

(四)审议意见的落实督办不到位。一方面,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还不够经常,没有形成抓落实的跟踪问效机制。另一方面,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审议意见不够重视,认为给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就完事了,对审议意见没有进行认真研究抓落实。特别是对一些综合性强、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审议意见,主动担当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汇报轻办理的现象,使监督的实效打了折扣。

三、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精神提出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科学合理安排审议议题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如何科学地选准议题,对提高审议质量十分重要。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常委会应紧紧围绕“三个重点”,坚持“三项原则”。“三个重点”:一是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把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的、长远的、根本性的问题作为审议监督的重点。二是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作为重点,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加快法治进程。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民生问题,把群众普遍关心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及早公开”原则。年初把《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并在“雁塔人大”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人大当年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使他们安排时间,收集信息,提前做好审议发言准备。二是坚持“讲求实效”原则,既要坚持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又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保会议议题能够议而有决,决而可行。三是坚持“少而精”原则,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审议23项专项工作报告为宜,在议题较多时,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可安排一天会议,给予充足审议时间,以利于审深议透。

(二)扎实做好会前调查研究

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必须建立在对客观情况深入了解、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因此,一定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常委会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一是会前准备要充分。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委要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两个月,拟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及时和“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联系,安排调研工作。二是组织调研视察要深入。把监督关口前移,带着问题调研,注重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多采用暗访、抽查等方式,既看典型的、又看一般的,既看好的、又看差的,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各方面情况,获取大量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同时,相关工委要对一些敏感的、专业性强的议题,及时和“一府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经分管副主任审签后,以办公室公函形式送“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也要按要求围绕会议议题,结合工作就近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情况,为参加会议作好充分准备。三是调查报告要详实可行。相关工委要综合各方意见,写出情况实、问题准、建议合理、操作性强的调查报告,报分管副主任审定,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为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提供参考。四是认真组织好会前学法。对一些与法律关系密切、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的议题,组织开展会前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授课,为常委会的审议提供确切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认真组织好会中审议

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既要重视抓好会前的准备事项,也要切实做好会中的审议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完善会议流程。一是严格执行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制度,相关工委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将会议材料在常委会召开15日前报送人大办公室,办公室一般提前7天将有关材料发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二是严格遵守出席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不应请假,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向常委会主任请假,会后对参会情况进行公布,组成人员一年2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要通报批评。三是进一步规范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政府综合性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报告,其它专项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报告,相关报告材料须经政府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签署意见后报区人大常委会;有“两院”的工作“两长”必须列席会议,并由分管领导报告工作。报告人因故不能参会,需更换报告人时,须经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批准。

第二,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前认真审阅审议内容,提前安排好重点发言人,发言要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力戒脱离主题、空洞无物。二是坚持民主集中,让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坦诚己见,并为列席的人大街道工委领导和人大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提供发言机会,增加审议的深度和广度。力争届内使每一位代表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更要指出问题,并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和分值化测评。

第三,创新审议形式。在会议审议中,采取一般审议发言和重点审议发言相结合,组成人员、与会人员询问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解答相结合等方法,集思广益,使审议意见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充实完善审议意见。常委会相关工委根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对议题的调研报告,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及时形成审议意见草案,经主任会议审定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狠抓会后交办督办

一要完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明确落实审议意见的主体责任,提出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相关要求和保障措施。二要明确落实责任,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办理单位、办理人员和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间和质量要求。三要动态掌握落实情况,有关工委通过听取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情况阶段性汇报,组织明察暗访,及时掌握研究处理的进展情况,尽力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四要通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探索制定通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制度,把研究处理情况作为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和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