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 黄大卫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育龙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 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占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福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盖志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曼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朱金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顾 玲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登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