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免去:
刘长权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亚军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敏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苟卫民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西平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