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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5    来源:西安人大


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依法科学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管理,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对防范气象灾害重大风险提出更高要求。对照上位法规定,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过程中,共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159条,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采纳42条。

《条例》从总则、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隐患排查与治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对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行了规范,共七章五十七条,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省、市相关新闻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