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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议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9-05-08   来源:西安人大

20195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诚信最优”营商环境,助力大西安“追赶超越”发展,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把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追赶超越”的重要抓手,作出一系列部署和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市委作出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决定,提出将西安打造成“西部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城市,为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确立了新的目标。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透明高效政务环境、开放有序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抓手,出重拳、下猛药,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实现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推进依法治市,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目标,全面树立良法善治理念,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让市场主体在法律法规保护下健康运行。

要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将保障营商主体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重点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科技立项、标准制定、建筑市场等领域破除垄断,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享有依法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

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更加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善于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纠正违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改善执法状况。要及时处置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司法机关要增强服务发展意识,着力提供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法保障市场健康有序运行。要严格规范司法活动,依法公正审理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商事合同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办快执行。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和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形成崇尚法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社会氛围。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三、创新管理服务,营造透明高效政务环境

以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管理服务受监督。

凡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合理采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式管理,大力精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定期评价实施情况,优化办理条件和流程。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决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建立并实施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的应用。实行“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加快智能化、数字化、移动化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加强对投资项目落地跟踪服务的组织、协调、督办。

四、激发企业活力,营造开放有序市场环境

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推动生产要素高效公平配置为目标,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运营成本,努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市场管理体制。

平等对待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扩大对外开放,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台账制度,积极做好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和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加大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规范涉企税费管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交通运输收费和物流费用等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部署,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加强企业融资服务,落实国家对民营企业各项信贷支持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民营企业担保规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在便利创业、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行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五、加强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以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开放文明、包容和谐为目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吸引先进生产要素向西安集聚,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文化氛围、生态环境方面形成适应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

要深入推进平安西安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依法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严肃查办无理刁难、寻衅滋事、违法施工等不法行为。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对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信用记录不良的市场主体进行曝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认真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帮助解决问题,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要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建立并落实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以及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要加强营商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人人皆为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要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抓营商环境、抓生态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奋力谱写大西安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和全市人民高品质幸福生活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