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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西安人大


2017年8月29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主持会议并在结束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雁、韩宝生、秦鸿学、王凤萍、薛振虎,秘书长王德安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董劲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安排了公民旁听。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安市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民委(市宗教局)主任(局长)李社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琳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恒的述职报告;会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城市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办公厅信息中心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