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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21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1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夯实基层基础,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西安大局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跳出检察看检察、立足全局服好务”的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一)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市检察院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工作,确保国有、非公、小微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2012年以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62人、起诉534人,批捕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470人、起诉539人,批捕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291人、起诉316人,批捕侵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72人、起诉179人,在“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中批捕建筑领域、经营场所抢占工地、强揽工程等犯罪248人、起诉106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和地下出警队13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净化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市检察院先后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五项重点工作、服务三星电子项目建设等意见,在高新区、渭北工业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设立检察室、联络组和工作站,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服务等职能,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安全2012年以来立案侦查招投标、资金管理环节职务犯罪147人、城市开发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63人,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防65件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7万余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拓展到信贷、资质审查等领域。

(三)切实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聚焦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市扶贫办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扶贫资金分配发放、扶贫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入手,累计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044人,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和预防宣讲129场次。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切实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五年来批捕非法行医、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455人、起诉480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飓风行动”先进集体。积极参加全市联户扶贫工作,累计筹措扶贫开发资金400余万元帮助帮扶村解决实际问题,市检察院2016年被评为“全市扶贫先进单位”。

(四)依法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围绕“美丽西安·绿色家园”、八水润西安工程等重大部署,强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120人、起诉192人,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26人。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件,进入诉前程序49件、起诉10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份,关停关闭污染源、非法采砂场27个,复垦因非法采砂、违章建筑被占用的耕地73.02亩,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五)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刑事犯罪集中整治,针对办案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722份。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建立“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警示基地、帮扶基地”11个,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办法》,推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联络员、家庭帮教、亲情走访等制度,集中核查监外执行人员13462人,纠正脱漏管311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基地和关护工作站16个,细化律师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在场、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记录封存、刑事特困未成年人救助等制度,依法从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1079人,构建检察、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未成年人特别保护‘61’工作机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二、把握法律监督新变化,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准确把握各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修订精神,认真履行新增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动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

(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2年以来累计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334人、起诉40784人,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16.4%33.5%。坚持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2056人、起诉6435人;突出打击暴恐、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857人,起诉3902人;严厉打击毒品、抢夺、盗窃等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13039人、起诉12651人;深入开展打击洗钱、传销、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专项行动,批捕相关犯罪嫌疑人531人、起诉511人。二是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落实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严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2057起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973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066人,对社会危险性不大、无羁押必要的不批捕2227人,对轻微刑事犯罪和过失犯罪促进刑事和解7586人,修补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三是切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全市检察干警下社区(村)开展工作56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8万余份。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建设,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作用,建立健全检察长接待、涉检信访问题备案备查、重点案件回访等制度,真诚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累计受理控告申诉4564件次,接待来访群众2.4万人次;检察长接待群众808人次、批办案件149件;建立刑事特困被害人补偿机制,发放救济金112.5万元。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主动适应《刑法修正案(九)》提高贪污、受贿犯罪立案标准的新变化,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营造更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集中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又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大贪”案件,2012年以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341282人,立案总人数比上一个五年上升22.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8亿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351033人,大案545件,占贪污贿赂立案总件数的74.1%;渎职侵权案件99249人,重特大案件17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2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9%二是加强侦查能力建设。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深入开展商业贿赂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犯罪、惩治行贿犯罪等4个专项工作,累计立案侦查453人;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办理网上追逃37人次,追回嫌疑人12人、敦促投案自首4人,追缴赃款156.5万元;加强侦查信息化和电子数据云平台建设,与工商、民政等11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累计提供侦查信息查询1800余次,向全国检察系统电子数据云平台上传数据90余万条。三是深入开展预防工作。加强社会化预防,集中开展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有企业、“村官”职务犯罪等专项预防,累计开展警示教育1212次、预防调查305件,发出检察建议236件;加强系统化预防,“未央·长庆”预防模式被最高检列为100个预防重点项目之一,市检察院编纂《未央·长庆模式——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实践与探索》,在全市大中型企业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站156个,完善企业内部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化预防,结合执法办案开展个案分析285件,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依法为党委加强廉政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常态化预防,编印《西安市副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西安市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例选编》《涉农职务犯罪警示录》,向全市发放4万余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诉讼监督的决议,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罪刑法定,五年来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51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撤案48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239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663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中的违法行为和程序瑕疵提出纠正意见7104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67件;坚持罚当其罪,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10488份、采纳10246份,采纳率为97.7%。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市设立27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累计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63件,监督立案3441人,监督撤案3839人,纠正漏捕8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7件,《检察日报》专版刊登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打击“牢头狱霸”、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查,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五年来累计审查58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0件,清理违法留所服刑368人,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94人、纠正77人,训诫教育牢头狱霸150余人次。按照最高检要求,从2015年年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09件、采纳169件。加大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力度,成立侦查大队,初查案件线索68件,立案713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审查各类特赦案件266件,纠正特赦不当3件,实现了“一个不能漏、一个不能错”的目标。三是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制定《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办法》《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支持起诉等手段,五年来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809件,对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11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5件,督促和支持起诉26件。加强民事执行环节的监督,对民事执行发出监督检察建议491份。市检察院与雁塔区检察院联合查办的虚假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三、落实司法改革新部署,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意识,严格落实中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改革部署,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一)积极创新推进检务公开的方式。制定下发《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市检察机关建成开通检察门户网站11个、检察官方微博和微信35个,“两微一端”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实现全覆盖,累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068件、法律文书6085份、重要案件信息678条,市检察院门户网站被评为“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未央检察微博被评为“全国检察十大官方微博、全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推动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6次,邀请各界人士900余人次,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和办案流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进一步增强。

(二)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市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下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知情权保障机制。2012年以来,累计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6793人,其中:拟不起诉6389人、撤案44人,上报省检察院评议案件1010人。在案件监督中严格做到“两个确保、两个杜绝”: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无一例外地进入监督程序,杜绝漏案和突破监督范围情况;确保参加个案监督的人民监督员通过随机方式产生,杜绝人为挑选监督员情况。

(三)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资格审核、考试考核、组织面试等多个环节的遴选,全市439名检察官顺利进入员额。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官职权清单、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入额检察官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承担办案任务,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有序稳步推进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工作。按照“分批试点、及时总结、由点及面、逐步完善”的方针,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累计适用速裁程序起诉案件25562651人,司法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贯彻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和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五个过硬”要求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组织两级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批次参加集中轮训,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辟“两微一端”学习专栏,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全市检察机关20122016年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在全国邀请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授课,组织各类业务培训69班次、培训7800余人次。持续开展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的岗位“学、练、赛”活动,先后组织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反渎侦查业务骨干、民事行政检察人才等竞赛活动,建立了169名干警组成的全市检察人才库,5人入选全国、全省业务专家人才库。联合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完善“双师制”检校合作模式,协同市委组织部选派14名优秀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检校合作进一步深化。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案件的统一受理、网上流转、流程监控和预警提示,累计接收案件61238件、接收电子卷宗23665件,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未进行风险评估、未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情形,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刑事执行监督、扣押冻结款物等进行专项督察,排查和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37项;对1984件检察环节各类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线索受理、文书制作、证据提取、案卷装订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逐一整改;对2013年和2014年全市办结的960起民事行政“三类案件”进行自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防止说情干扰七条禁令》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累计开展专项检务督察7次、经常性督察42次,对侦查终结的76起职务犯罪案件回访发案单位,对5个区县检察院进行了巡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出22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先后开展8次专项检查,着力纠正和解决“四风”问题。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严格落实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加强诉讼监督、贯彻《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反贪污贿赂、打击毒品犯罪、人民监督员等工作,市检察院3名副检察长先后向常委会述职并按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累计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11件。

各位代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西安检察事业稳步发展,检察职能全面履行,服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争创全国一流扎实推进。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有53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推广,先后获评全国“检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先进基层院”、“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两房建设先进集体”等,市检察院建成西北检察系统首家国家认可委通过的司法鉴定实验室118名个人获得市以上表彰奖励,7名干警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全国优秀侦查监督能手”、“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向多年来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五年的发展和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检察机关才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中去思考和部署,检察机关才能为西安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根本任务,检察机关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必须始终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基础工程,检察机关才能严格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形象、保持发展活力。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预见性、针对性的措施还不多。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力度和实效,与加强“法治西安”建设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不相适应,高素质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对标先进地区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在思想理念、工作标准上急需追赶超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加快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推动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为全市追赶超越、建设大西安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更加主动融入大局。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三个目标、六维支撑体系、九项重点任务”,统筹打击犯罪、服务大局、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为建西部经济强市、创西部城市最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惩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惩治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环节索贿受贿犯罪,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继续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持续开展“亲商助企”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保障科技创新、加强产权保护的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妥善办理科技人员犯罪案件,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动力。

二是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妨碍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发挥检察机关防止冤错案件的特殊作用。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深入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

三是强化公信意识,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准确把握中省市改革部署与西安检察工作实际,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全力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公益诉讼试点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用好检察机关“两微一端”,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努力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不断健全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司法。

四是强化追赶意识,着力打造检察铁军。把好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责任关、廉洁关,打造“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干净干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认真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各环节;把补齐短板、更新理念、争先进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争创一流步伐,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把人民群众的期待变成检察机关的自觉行动,敢担当,有作为,努力为西安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