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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7年2月21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221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在中共西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法治西安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急需先立、管用有效、提高质量的原则,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五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2部,废止1部,清理地方性法规70部。

聚焦改革发展立法。常委会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新变化,顺应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制定《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新型产业业态,制定《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为顺利实行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化进程,及时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常委会根据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适时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助推了改革发展,维护了法制统一。

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常委会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需要,围绕市政道路、供水、供气,制定《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正、修订《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围绕物业管理、广告设置、建筑装修,制定《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修订《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提供了法制保障。

突出环境保护立法。常委会围绕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创制性地为保护秦岭山脉立法,及时制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保护秦岭生态提供了最严格的法规依据,常委会适时释法,确保法规准确有效实施。为了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呵护城市“绿肺”,制定《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依法保护城市湿地资源。针对影响城市环境的因素特别是雾霾形成的原因,制定、修订《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公园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营造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

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立法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坚持每年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从全市重点工作、代表议案建议、群众诉求中,筛选一批立法项目,提前谋划调研,加强与各方面沟通,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常委会按照新的立法法要求,及时对《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案)》进行审议,提请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起草办法》,调整年度立法计划,保证立法工作依法进行。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法规案起草和多次审议法规案制度,切实提高法规审议质量。

拓宽民主渠道立法。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注重把听取意见建议贯穿于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修改的各个环节。先后制定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办法,建立立法专家库和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市政协组织建立立法协商工作机制。适时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征求、积极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修订《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时,共集意见建议3600多条,依此修改432处,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

二、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保障法律法规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五年来,先后开展执法检36次,开展专题视察12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4项,开展专题询问6次,审查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000多件次。

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先后对《环境保护法》《预算法》《农业法》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热点和执法难点,集中发力,精准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在《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中,督促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拆除违规建筑,恢复生态植被,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委会还对《专利法》《旅游条例》28件法律法规以及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围绕我市发展重点领域,依法开展有效监督。组织代表对三个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重点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法院执行工作、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等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组织代表对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社区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城市民族工作等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代表对世园公园规划建设、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常委会紧扣增强监督实效,在六个方面推出新举措。一是开展专题询问,先后对食品安全监管6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方式和内容更加灵活多样,监督效果日益明显,专题询问已成为常态化监督手段。二是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明确要求加强债务管理、单列开发区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加强对审计整改和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机制和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分析系统,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三是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票决评价,先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20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四是开展干部述职工作,先后组织23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副职向常委会述职,增强了受任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五是探索司法监督新途径,制定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办法,组织旁听评议市法院庭审,持续开展“公正司法长安行”活动,促进公正司法。六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质询、特定问题调查、视察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

常委会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60项。

关注经济运行促进协调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针对部分指标设置、经济运行不够协调等问题,提出深化改革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等建议,促进了“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为了确保“十三五”规划纲要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常委会围绕“十三五”期间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开展深入调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同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围绕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座谈,为规划纲要的科学编制和审查批准奠定了基础。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等工作情况报告,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有效监督宏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回应民生期待增进人民福祉。常委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听取和审议城市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贷款有关议案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报告,作出相关决定,有效推动了民生工程建设。听取和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救助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弘扬法治文化凝聚精神力量。常委会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决议执行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为法治西安建设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听取和审议文化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加快发展我市文化产业的决议,增强文化软实力,充分发挥我市的科技教育文化资源优势。

推进对外开放扩大合作交流。常委会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国际港务区发展、友好城市等工作报告,推动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及时作出西安市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市等9个国家的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决议,作出授予亚美尼亚久姆里市市长萨姆维尔·巴拉萨尼杨等12位国际友人“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目前,西安已经与26个国家的29个城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有28国际友人被授予“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促进了对外友好合作交流,扩大了我市的国际影响力。

依法任免干部强化组织保障。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7人次,其中任命278人,批准任命27人,免职159人,接受辞职20人,批准辞职1人,撤职2人。同时,积极组织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履职责任感。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

积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常委会制定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推进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不断扩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新领域。指导区县人大建立266个代表工作室,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阵地,新华社内参专文予以报道。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和兴趣,组建11个代表专业活动小组,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探索了新路径,《人民日报》《中国人大》等媒体予以关注和报道。组织代表跨区域集中调研视察,拓宽代表视野,为代表全面了解情况、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定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办法。坚持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采取常委会领导负责,相关委员会督办,实地视察、现场办公、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对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办结的建议,采取跨年度滚动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年来,共办理代表建议1545,办理质量和实效逐年提升。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常委会重视代表培训,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专家、高校学者授课,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班,确保代表在任期内参加两次以上集中培训。完善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机制,制定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办法,坚持接待、走访慰问代表制度。扩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政情通报会和检查、视察等活动,聘请150律师组成服务团,为代表履职提供法律帮助,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思想政治建设更加坚强。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组织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常委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组成人员专职化、专业化、年轻化程度不断提高。设立了备案审查和开发区工作机构,为做好常委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认真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重点解决基层人大机构和编制问题,指导各区县人大设立了法制、财经专门委员会,镇人大主席团设立了专职主席。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制定或修订议事规则、专职委员与各委员会联系办法等制度50项,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作风能力建设更加务实。常委会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内法规,切实加强和规范常委会党组的政治生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依法指导,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廉洁自律,树立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 “三项机制”,调动和激发干事创业者的精气神。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制专题讲座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40次,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21次。

调研宣传工作更加扎实。常委会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基础,围绕法定职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共形成调研报告80多篇,为全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重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等全国主要媒体发表稿29件,人大宣传工作质量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常委会履职历程,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常委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常委会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确保事业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超越。

——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初心。常委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积极回应人民关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始终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充分保证代表的民主权利,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充分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常委会始终把创新融入到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等方面,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增强素质履职尽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障。常委会始终把增强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保证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法治精神和人民意志。

五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自身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归功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高度信任,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协同配合和各区县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后五年,是我市实现追赶超越、全新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不懈的努力。

2017年是大西安建设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盯发展目标、助推追赶超越。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2017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计划,对今年工作提出了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把推动城市功能、文化实力和生态环境三个明显提升,作为立法工作的主攻方向,深入研究,科学确定立法计划,为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彰显文化特色和美丽西安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对事关追赶超越的立法议题,优先立项、优先调研、优先审议,及时通过。积极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立法经验,加快立法步伐,发挥立法在追赶超越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坚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紧扣实现追赶超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军民深度融合、自贸区建设、精准扶贫脱贫等重点任务落实。聚焦环境保护、人民满意教育、健康西安建设等事关民生改善的社会热点,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加强和改进跟踪监督、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满意度测评、干部述职、代表旁听评议庭审等工作。

三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积极围绕大西安建设决策部署,及时审议区域发展规划及变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重大民生工程、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报告和议案,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追赶超越任务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规范“一府两院”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开展宪法宣誓,建立健全受任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

四是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围绕推进大西安建设组织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代表活动,支持代表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培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五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指导开展工作,提高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通过辛勤努力助推了西安经济和社会全面平稳较快发展;展望未来,我们必将矢志不渝,奋力实现西安追赶超越目标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西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为大西安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目录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2

1.制定《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

2.制定《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2012年)

3制定《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2012年)

4.修订《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2012年)

5.修正《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3年)

6.制定《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2013年)

7.制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

8.制定《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2013年)

9.制定《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3年)

10.制定《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

11.制定《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

12.修订《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2014年)

13.制定《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2014年)

14.修订《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2014年)

15.制定《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

16.制定《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14年)

17.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

18.修订《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

19.修订《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

20.制定《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

21.修订《西安市公园条例》(2016年)

22.修订《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

(二)废止地方性法规1

1.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2015年)

二、开展检查

1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2012年)

2.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2012年)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2012年)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2012年)

5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2012年)

6.检查《西安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2012年)

7.检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议》实施情况(2012年)

8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2012年)

9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2013年)

10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2013年)

11.检查《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2013年)

12.检查《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2013年)

13.检查《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实施情况(2013年)

14.检查《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2013年)

15.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2013年)

16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2013年)

17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2014年)

18.重点检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2014年)

19.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2014年)

20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2014年)

21.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2014年)

22检查《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实施情况(2014年)

23检查《西安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实施情况(2014年)

24.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2015年)

25.检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文化产业的决议》实施情况(2015年)

26.检查《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实施情况(2015年)

27.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2015年)

28.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2015年)

29.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2015年)

30检查《西安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实施情况(2015年)

31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2016年)

32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2016年)

3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2016年)

3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2016年)

35.检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2016年)

36.检查《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2016年)

三、开展专题询问6

1.八水润西安工程建设情况(第十一次会议)

2.西安市2012年社会保障工作及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第十二次会议)

3.西安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第十七次会议)

4.西安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第十八次会议)

5.西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第二十六次会议)

6.西安市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第三十一次会议)

四、开展视察126

1.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2012年)

2.保安服务业监督管理(2012年)

3.蔬菜进社区直销工作(2012年)

4.安全生产工作(2012年)

5.城市建设重点建设项目进展(2012年)

6.放心早餐(2012年)

7.放心食品工程(2012年)

8.渭北工业区规划建设(2012年)

9.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规划建设(2012年)

10.开发区改革发展(2012年)

1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

12.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进展(2012年)

13.全民健身工作(2012年)

14.校车安全工作(2012年)

15.文化产业发展(2012年)

16.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2013年)

17.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2012年)

18.阎良、临潼、户县3个副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2012年)

19.城市民族工作(2012年)

20.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运营(2012年)

21.世园公园规划建设(2012年)

22灞国家湿地公园建设(2012年、2013年)

23.旅游产业发展(2012年)

24.旅游景区管理(2012年、2013年)

25.旅行社管理运营(2012年)

26.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2012年、2013年)

27.气象预警工作情况(2012年)

28.粮食生产及“三夏”工作(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29.林权制度改革(2012年)

30.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12年)

31.水源地保护(2012年)

32.殡葬管理工作(2013年)

33.知识产权审判工作(2013年)

34.工业经济发展(2013年)

35.贸易促进(2013年)

36201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2013年)

37.重点项目建设(2013年)

38.重点建设项目中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2013年)

39.渭北工业区建设(2013年、2014年)

40.公路交通枢纽建设(2013年)

41.药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2013年)

42.群众文化工作开展(2013年)

4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2013年)

4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

45.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3年)

46.乡村旅游发展(2013年、2015年、2016年)

47.宗教活动场所管理(2013年)

48.临潼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2013年)

49.园林绿化工作(2013年)

50.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工作(2013年)

51.城市精细化管理(2013年、2014年)

52.汉长安城遗址保护(2013年)

53.集中供热管理(2013年)

54.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13年)

55.扶贫开发(2013年)

56.气象服务“三农”(2013年)

57.农产品质量安全(2013年)

58.国有资产监管(2014年)

59.住房公积金管理(2014年)

60.教育资金管理使用(2014年)

61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2014年)

62.城乡规划工作(2014年)

63.曲江新区规划建设(2014年)

64.“八水润西安”工程建设(2014年)

65.秦岭违法建筑拆除整治(2014年)

66.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14年)

67.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14年)

68.印刷复制业发展(2014年)

69.社区卫生工作(2014年)

70.生活垃圾处理(2014年)

71.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

72.平安西安建设(2014年)

73.防震减灾工作(2014年)

74.侨务工作(2014年)

75.法院执行工作(2014年)

76.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2014年)

77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2015年)

78.建筑节能工作(2015年)

79.森林防火情况(2015年)

80.“两院”向常委会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2015年)

81.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2015年)

82.打击毒品犯罪工作(2015年)

83.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15年)

84.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2015年)

85.档案管理工作(2015年)

86.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情况(2015年)

87.人防工程设施建设使用情况(2015年)

88.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2015年)

89.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

90.学前教育工作(2015年)

91.曲江新区旅游发展情况(2015年)

92.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情况(2015年)

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15年)

9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2015年)

95.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工作(2015年)

96.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2015年)

97.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2015年)

98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2015年)

99.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2015年)

100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

101.台湾事务管理工作(2016年)

102.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2016年)

103.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开展(2016年)

104.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6年)

105.人民法庭建设工作(2016年)

106.人民监督员工作(2016年)

107.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6年)

108.燃气管理工作(2016年)

109.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

110.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2016年)

111.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管理(2016年)

112.水生态文明及河湖水系建设情况(2016年)

113.人工影响天气(2016年)

114.促进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及建设情况(2016年)

五、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报告94

1.市政府关于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次会议)

2.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次会议)

3.市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次会议)

4.市政府关于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次会议)

5.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6.市政府关于我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7.市政府关于我市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8.市政府关于2012年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预算草案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9.市政府关于2012年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10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11.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次会议)

12.市政府关于调整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议案的说明(第四次会议)

13.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第四次会议)

14.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四次会议)

15市政府关于国际港务区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第四次会议)

16.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2年市级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第五次会议)

17.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第六次会议)

18.市政府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第六次会议)

19.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九次会议)

20.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第九次会议)

21.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九次会议)

22.市政府关于缓堵保畅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次会议)

23.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第十次会议)

24.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次会议)

25.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

26.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

27.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

28市政府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

29市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

30.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次会议)

31.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3年市级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次会议)

32.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十二次会议)

33.市政府关于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次会议)

34.市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次会议)

35.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次会议)

36.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第十三次会议)

37.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三次会议)

38.市政府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第十三次会议)

39.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第十四次会议)

40.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四次会议)

41.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十五次会议)

42.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五次会议)

43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五次会议)

44.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45.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发展的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46市政府关于曲江新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47.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48.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49.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50.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51.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52.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53市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第十八次会议)

54.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第十八次会议)

55.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工作的报告(第十八次会议)

56市政府关于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八次会议)

57.市政府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第十九次会议)

58.市法院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第十九次会议)

59.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第十九次会议)

60.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第十九次会议)

61.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二次会议)

62.市政府关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二次会议)

63.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64.市法院关于全市毒品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65.市检察院关于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66.市政府关于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67.市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68.市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备案的报告(第二十五次会议)

69.市政府关于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70.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71.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72.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73市政府关于国际港务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74.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75.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76.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77.市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78.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79.市政府关于建设丝绸之路新起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80.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81.市政府关于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82.市法院关于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83.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84.市政府关于台湾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85.市政府关于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二次会议)

86.市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二次会议)

87.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88.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89.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90.市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91.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92.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93.市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94.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好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十六次会议)

六、作出决议决定60

1.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的决定(第三次会议)

2.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文化产业的决议(第三次会议)

3.关于批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第四次会议)

4.关于调整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的决定(第四次会议)

5.关于批准追加2012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第五次会议)

6.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预留名额分配的决定(第五次会议)

7.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第六次会议)

8.关于西安市与黑山科托尔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六次会议)

9.关于授予德国奥尔登堡市市长盖德·施宛德纳等五人“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八次会议)

10.关于西安市与美国蒙哥马利郡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一次会议)

11.关于西安市与德国奥尔登堡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一次会议)

12.关于批准西安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第十一次会议)

13.关于西安市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二次会议)

14.关于西安市与土库曼斯坦马雷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二次会议)

15.关于批准西安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第十二次会议)

16.关于批准追加西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第十二次会议)

17.关于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决定(第十六次会议)

18.关于批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第十七次会议)

19.关于与澳大利亚霍巴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七次会议)

20.关于与韩国晋州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七次会议)

21.关于与亚美尼亚久姆里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十七次会议)

22.关于授予哈萨克斯坦前总理捷列先科“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十八次会议)

23.关于授予韩国晋州市市长李昌熙“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十八次会议)

24.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第十八次会议)

25.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第十九次会议)

26.关于许可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对西安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廖永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第十九次会议)

27.关于许可蓝田县公安局对西安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马卫仓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第十九次会议)

28.关于接受石桂英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十九次会议)

29.关于许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张印寿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第二十次会议)

30.关于接受韩松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二十次会议)

31.关于接受张宁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二十次会议)

32.关于接受益翔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二十次会议)

33.关于接受可宗敏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二十次会议)

34.关于与印度瓦拉纳西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二十二次会议)

35.关于许可甘肃省公安厅对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张安文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第二十三次会议)

36.关于许可甘肃省公安厅对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赵静波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第二十三次会议)

37.关于授予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塔勒布·瑞法“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二十四次会议)

38.关于授予环球健康与教育基金会主席肯尼斯·贝林“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二十四次会议)

39.关于批准西安市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第二十六次会议)

40.关于批准西安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第二十七次会议)

41.关于与塞尔维亚克拉古耶瓦茨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二十九次会议)

42.关于批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第三十一次会议)

43.关于西安市与瑞典于默奥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第三十一次会议)

44.关于授予泰国中小企业经济贸易发展委员会主席陈杰克“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三十一次会议)

45.关于授予亚美尼亚久姆里市市长萨姆维尔·巴拉萨尼扬“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三十一次会议)

46.关于授予“俄罗斯世界基金会”陕西师范大学俄语中心俄方主任娜塔莉·察廖娃“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第三十一次会议)

47.关于接受王小纪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第三十一次会议)

48.关于接受来西京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三十一次会议)

49.关于许可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对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巫继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第三十一次会议)

50.关于批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决议(第三十二次会议)

51.关于接受刘殿斌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三十二次会议)

52.关于接受蒋新建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三十二次会议)

53.关于接受张永安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三十二次会议)

54.关于批准西安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第三十四次会议)

55.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第三十五次会议)

56.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50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十六次会议)

57.关于废止《西安市家畜家禽屠宰检疫条例》的决定(第三十六次会议)

58.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六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第三十六次会议)

59.关于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三十六次会议)

60.关于接受龚汉江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第三十六次会议)

七、对“一府两院”23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1.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十九次会议)

2.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十九次会议)

3.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4.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5.市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6.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7.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档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8.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9.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10.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11.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12.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国际港务区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二十八次会议)

13.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4.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5.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6.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7.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8.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台湾事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19.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20.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21.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六次会议)

22.市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六次会议)

23.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十六次会议)

八.组织23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副职向常委会述职

1听取西安市科技局局长问向荣的述职报告(第十五次会议)

2听取西安市审计局局长李永奇的述职报告(第十五次会议)

3.听取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局长贺简政的述职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4.听取西安市水务局局长杨立的述职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5.听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常西岭的述职报告(第十六次会议)

6听取西安市商务局局长吕恒军的述职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7听取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利民的述职报告(第十七次会议)

8听取西安市规划局局长惠西鲁的述职报告(第十八次会议)

9.听取西安市交通局局长任立新的述职报告(第二十二次会议)

10听取西安市农委主任冯慧武的述职报告(第二十二次会议)

11.听取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煜的述职报告(第二十二次会议)

12.听取西安市工信委主任张新民的述职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13.听取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的述职报告(第二十四次会议)

14.听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的述职报告(第二十六次会议)

15.听取西安市人社局局长李宁君的述职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16.听取西安市卫计委主任刘顺智的述职报告(第二十七次会议)

17.听取西安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的述职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8.听取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廖平的述职报告(第三十一次会议)

19.听取西安市房管局局长夏俊山的述职报告(第三十二次会议)

20.听取西安市外侨办主任梁晚晴的述职报告(第三十四次会议)

21.听取西安市发改委主任强晓安的述职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22听取西安市建委主任苗宝明的述职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23.听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海峰的述职报告(第三十五次会议)

九、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

(一)人事任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7人次(任命278人,批准任命27人,免职159人,接受辞职20人,批准辞职1人,撤职2人)

1.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68人(任命59人,免职9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职1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16

2.决定任免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83人(任命62人、免职21人),接受辞职3人,撤职1

3.任免市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181人次(任命102人、免职79人),撤职1

4.任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105人次(任命55人、免职50人),批准任命区县检察院检察长27人,批准区检察院检察长辞职1

5.补选省人大代表7人,接受省人大代表辞职5人(罢免1人)

6.确认37人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28人市人大代表资格(2012年市代表换届选举时确认569名代表资格)

(二)代表工作

1.组织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1)渭北工业区规划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实施、PM2.5监测体系建设、缓堵保畅工作、“八水润西安”规划建设和三星电子项目建设情况(2012年)

2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工业发展情况(2013年)

3)航空基地建设、都市农业发展、社区卫生工作、交通枢纽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情况(2014年)

4)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建设、我市民用航天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土门地区综合改造、小城镇建设情况(2015年)

5)科技创新、乡村旅游、地铁建设、灞生态区规划建设情况(2016年)

2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1赴汉中、安康调研循环经济、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搬迁等工作情况(2015年)

2)赴咸阳、宝鸡调研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物保护、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情况(2016年)

3.市人大代表活动

1组织450人次列席常委会

2)组织550人次参加政情通报会

3)组织60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

4代表培训

1)组织省人大代表191人次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培训

2)组织市人大代表997人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