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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财经委 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西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11-18    来源:西安人大

——20151027日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929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二十二次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西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一般预算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决算结果是:全市一般预算收入583.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较上年增长(下同)16.3%,加上各项结算补助、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等289.4亿元,收入合计873.19亿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819.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增长12.3%,加上各项结算支出27.75亿元,支出合计847.29亿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25.9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8.17亿元,净结余7.73亿元。

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结果是:市级一般预算收入26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20.1%。加上各项结算补助、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等402.42亿元,收入合计665.53亿元;市级一般预算支出449.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增长11.7%,加上各项结算支出198.54亿元,支出合计647.8亿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17.73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6.1亿元,净结余1.63亿元。

二、2014年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基金总收入574.62亿元,总支出525.3亿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49.3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基金总收入473.56亿元,总支出440.16亿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33.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0.34亿元,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0.0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2.62亿元,支出57.42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35.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4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良好。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稳增长,财政收入增长达到预期,财政支出也保障了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需要,各项财政工作顺利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4年财政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税收形势严峻、占比下降,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刚性支出增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编制还需完整、细化,预算约束还有待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结转下年使用的数额较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没有做到全覆盖;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亟待加强。

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社保民生资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财政存量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为规范预算管理及财政资金运行,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针对2014年决算反映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依法科学完整地编制预算

要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政府部门要提早统筹谋划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财政的比例。完善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工作。要依法规范预算执行,不断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依法加强收支管理

要依法全面推进综合治税,认真贯彻实施《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加大税收组织协调力度,要围绕税收搞好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做好税收征管配合工作,切实提高收入,提高税收占比。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支出需要。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继续加强预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事项公开的力度,在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上进一步规范。

(三)进一步依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管

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发挥好财政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风险防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切实控制好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妥善解决县域经济财力缺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确保预算执行效率。

(四)进一步依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要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精神,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管理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存量债务的置换和增量债务指标,切实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

(五)进一步依法加强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财政收支重点领域、民生热点问题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督。要加强跟踪审计监督,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审计整改的相关情况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