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2015 > 会刊公报 > 正文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11-18    来源:西安人大

201510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全市法院毒品案件的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我市面临的毒情严峻形势、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一定距离。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市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凝聚认识,对全市法院毒品案件的审判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并对下一步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现将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为抓手,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

依法运用刑罚惩治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面对我市毒品犯罪呈现的来源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贩运智能化、涉毒群体扩散化的新情况、新态势,全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决不手软,坚决依法重判直至死刑;继续注重对零包贩卖毒品尤其是多次贩毒人员的从严惩处,加大对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处罚力度;打罚结合,在严打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坚决杜绝以罚代打,或以打代罚;在严打毒品犯罪的同时,要严厉打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

市法院研究决定,继续坚持原有做法,严格限制对毒品犯罪分子缓刑的适用,原则上对毒品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从严掌握毒品案件的减刑假释,对于没有执行财产刑的,在减刑时要慎重研究,能追缴执行的尽可能追缴。对于涉毒财物在审判时能没收上缴的想尽办法没收上缴,对于审判时无法执行的,及时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二、以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统一全市法院毒品案件的处理尺度

针对当前毒品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理解有偏差,执法尺度不统一,涉案赃款赃物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市法院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一方面派员到基层督导检查,一方面制定相关文件就毒品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毒品案件的法律适用、毒品案件的规范化量刑、涉案赃物管理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市法院的安排部署,近期已由市法院刑一庭制定完成了涉案赃物管理办法,市法院行管部门也与市罚没中心建立了良性互动机制,一大批涉毒案件财物已及时上缴。就当前毒品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市法院审管办专门制作了一期针对毒品案件审判质量提升的审判管理专刊。

三、将毒品案件的审判和司法公开活动有机结合,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市法院作为全国司法公开试点法院的有利时机,结合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视频直播、司法文书上网公开、案件审理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国际禁毒日前后,市法院三次通过视频直播,宣判了10余起毒品案件;625日,还就全市法院毒品案件的审理情况,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了当前毒品案件呈现的新特点、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手段和禁毒宣传工作的新方法;626日,市法院首次通过新浪网直播了一起台湾居民走私毒品案,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同时根据社区群众意愿,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毒品案件,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将庭审作为课堂,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市法院研究决定,除把每6月作为全市两级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宣传月开展集中宣传之外,还要把禁毒宣传工作与日常审理毒品案件结合起来,只要是典型案件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应当及时利用开庭审理、集中宣判、法制教育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做好禁毒宣传工作。

四、以审判为中心,致力于提高毒品案件侦办质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此,市法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审理毒品案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机制。除对全市刑事法官重点培训外,还就毒品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毒品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出台了指导性建议。

针对侦查机关办理毒品案件存在的问题,近期,市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专业化合议庭成员先后深入碑林、周至、新城等侦查部门,听取禁毒一线民警意见,并就毒品案件的证据收集从审判角度提供合理化意见,共同提高毒品案件侦办质量。

针对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的宣传报道相对薄弱等问题,市法院要求,禁毒宣传教育是全院重要工作之一,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宣传处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始终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禁毒工作永远在路上。全市法院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