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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2014年2月26日)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4-03-10    来源:西安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131028,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市人发〔201333号)。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报告所提出的五条意见进行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扶贫开发的宣传力度问题

根据审议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宣传工作措施,加大力度开展了扶贫工作宣传。去年10月至12月,分别通过各大媒体、网站对我市贫困人口脱贫进度及扶贫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等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刊发各类宣传稿件30余篇。7个涉贫区县也通过县广播电视、贫困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给包户干部、贫困户发放帮扶工作“明白卡”,如实记录干部入户帮扶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截止去年年底,新华社、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华商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电视台及腾讯网等各网络媒体共宣传报道我市扶贫开发工作80余篇次,其中,省级媒体报道10余次。期间,新华社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深入报道,相关报道同时被国家扶贫办网站转载,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今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多种手段结合,多方媒体联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打造亮点,树立典型,全方位展现扶贫开发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新成就和先进事迹,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让全社会了解扶贫工作进程。同时,将进一步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搭建扶贫信息沟通平台,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广覆盖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了解我市贫困户在哪里、缺什么、怎么帮、如何帮,使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日益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促进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二、关于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问题

根据审议意见,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改进提升。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成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实施精准扶贫。通过准确识别对象、科学划分类型、精准施策帮扶,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扶贫工作中的“漫灌”问题,改“漫灌”为“滴灌”,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二是构建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专项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研究制定了《行业扶贫实施意见》,落实行业扶贫责任,组建行业扶贫组织管理机构,完善考核办法,使行业扶贫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研究制定了《社会扶贫指导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对贫困人口从政策、观念、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使社会扶贫走向多样化、直接化。巩固专项扶贫成效,在资金、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高专项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自我发展组织,提高贫困群众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建立互助资金协会的意见》,因村制宜,成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打造扶持脱贫产业的融资平台。依据扶持政策,围绕主导产业引导贫困村成立专业合作社,增强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让贫困群众获得更便捷的信息,享受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四是深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按照“一定三年不变”的原则,不断深化“两联一包”帮扶工作。在现有“两联一包”驻村帮扶组的基础上,组建贫困村扶贫工作队,有效整合帮扶资源,把“帮眼前”与“扶长远”结合起来,制定并实施贫困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协调落实并指导实施帮扶项目,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五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切入点,推进扶贫工作。按照《西安市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移民搬迁、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产业增收等工作,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瓶颈问题。

三、关于建立扶贫开发的稳定投入机制问题

根据审议意见,我市积极落实专项扶贫资金。仅去年11月至12月已争取中省扶贫专项资金5000万元。按照《陕西省扶贫开发条例》关于“各设区市及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百分之二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的要求,市财政逐年加大专项扶贫资金额度。截止去年底,全市完成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4855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552万元,增长42.3%

今年,一方面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计划落实各项财政专项资金94432.6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12623.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9375万元,区县财政资金22434万元)。目前,已协调落实中省资金6218万元,其他资金正在协调落实中。另一方面将改变传统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定在贫困村”的办法使用资金,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率。

四、关于适时提高我市的扶贫标准问题

每年新的扶贫标准均由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联合调研统计发布。2013年,按照变价,陕西省把脱贫标准定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2760元,我市以2800元的脱贫标准对各涉贫区县进行了考核,全市贫困地区年人均纯收入已达到4820元。今年,我们根据贫困地区产业初具基础的实际,在省扶贫办还未确定脱贫标准的情况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初步确定2014年脱贫标准为3200元。我们将按照这一标准,按季实施绩效测评,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五、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

去年9月,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四部门已联合出台《西安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去年10月至11月,市扶贫办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各区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专审和抽查审计,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整改,有效防止了项目资金的截留、挪用和流失。

今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西安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工作,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规范项目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坚持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杜绝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