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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西安市2012年社会保障工作及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2014年2月26日)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4-03-10    来源:西安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西安市2012年社会保障工作及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建议的通知》(市人发〔201333号)要求,市政府对相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一)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保障一体化日常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市政府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向社保信息平台建设倾斜,加快社保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社保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搭建统一、高效、准确、安全的信息平台。统筹建设各类社保信息平台,努力实现社保信息动态管理,防止漏保、错保。一是健全网络互连、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逐步实现从集中数据管理,到政策决策支持的功能扩展;同时,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2014年实现对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作的技术支持。二是加快新农合市级平台建设调试,尽快完成各区县平台、市级定点医院HIS系统对接,确保2014年建成投用。三是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四是按照《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的规划计划信息、保障对象信息及保障房项目、土地、资金信息同步工作,加强信息系统数据核查,确保各类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社保信息资源共享。协调公安、卫生、房管、民政、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快建立社会事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协调机制,力争2年内实现各类社保联审信息共享,为社保业务部门提高管理实效和审计部门深化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增强社会保障工作透明度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市政府将每年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保政策进村组、进社区等活动,向群众深入宣讲社保政策及办理流程,提高社保政策知晓率。

(二)强化信息公开。按照“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利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社保信息公开范围,督促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社保资金(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列入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将信息公开纳入社会保障工作考核范畴,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三)提升窗口服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方便群众原则,制定完善服务窗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便民工作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查阅社保信息。

三、关于严格社保资金(基金)监管

(一)加强预算决算管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保资金运行情况,科学编制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努力实现编报内容更加精准、预决算差距逐年缩小,提高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健全社保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督促各区县创新管理举措、细化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待遇支付,严厉打击骗领社会保障待遇等违法行为。

(三)落实各项资金监管制度。继续将新农合纳入卫生监督工作范畴,加强新农合补偿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监管。严格执行《西安市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保障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夯实市级部门、区县政府及乡镇(街办)三级管理责任,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社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强化综合审计监督。巩固医疗保险基金数据分析审计成果,充分利用社保数字式审计平台,继续深化对收支审核、资金管理等业务环节的电子信息化审计,加强数据比对分析,不断提高审计效能。同时,探索实施社保资金审计公告,强化群众和舆论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按照“依法管理,规范运作,权责分明,加强监督”的原则,督促各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内部制衡、财务收支审批、财务会计分析等制度,加快形成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控制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关于加强社保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制订统一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管理规范、流程科学、服务到位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提高社保队伍整体素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社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精通业务、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三)充实基层社保工作力量。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工作人员的配备,目前已为全市十个涉农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新增180名编制,用于增加新农合经办机构派驻乡镇(街道)经办审核人员。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针对民政基层人员不足,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基层社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