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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4-06-03    来源:西安人大

——2014424日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审计局局长  李永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的要求,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31028日,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12年度西安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印送了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和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市级部门和有关区县专题研究和安排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出台了西安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市审计局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审计整改的成效明显。截止20142月底,市财政局、市地税局、18个预算执行审计项目、8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部门、单位及9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整改后共实现为财政增收节支27.1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5.92%,挽回和避免损失484.52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0.72亿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38条,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或措施20项;3人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其中市发改委、市统筹办、市参事室及市委政研室等4部门已整改到位,其他14个部门单位及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于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部门525261.54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2013年在我市全面启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着力解决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细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制到位率要达到70%以上,未细化到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2对于应缴一般预算收入222011.14万元未缴入国库问题。截至20142月底已缴库185533.14万元,占比83.57%

3对于项目资金194544.20万元年终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截至20142月底已拨付116281.87万元,占比59.77%。其余未拨付的资金,市财政局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按程序及时拨付。

(二)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的审计整改情况

1对于少征税费3362.93万元问题,已组织入库税费合计3289.56万元,占比97.82%。其余73.37万元为零星开票时未征收的新开征教育附加税,追缴难度很大。

2对于延缓征收税费10140.51万元问题,截止2月底已征收入库。

(三)市级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合规、不完整,预算批复不规范问题。

市规划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办理项目资金结转相关手续,同时加快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已安排1656.34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在竣工验收后尽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市旅游局表示将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严格遵守有关预算管理规定;市残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与市财政局做好协调,减少追加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市农委和市市容园林局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批复下属单位预算。

2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于滞留财政资金22564.74万元问题。截至20142月底已经安排18540.33万元(占比82.17%)用于项目建设,其中有关区县拨付市教育专项资金5199.4万元、市卫生专项资金3926.1万元,市环保局安排使用1087.95万元、市工商局安排使用1123.59万元、市交通局安排使用735.2万元、其他部门单位安排使用6468.09万元。剩余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度拨付。

2)对于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市教育局和市老龄办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预算和制度执行,杜绝违规扩大开支。

3)对于个别部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和经开分局发放的是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拨付的开发区补贴,按照审计要求已停止发放;市交通局对挪用专项资金发放的194.89万元奖金已全部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4)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已经按要求全部归还挪用专项资金934.26万元;市残联和市交通局表示将认真执行预算和财经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5)市残联对专项资金被违规领取问题,已商市财政局修订了选聘专职委员的相关规定,并追回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35人所领取的补贴2.1万元。

3个别部门存在无证收费和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

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市工读学校和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3家单位均已停止收费,并分别将结余资金上缴了市财政专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正在办理将结余资金391万元上缴财政专户手续;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已按规定上缴了拆迁补偿结余资金。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工商局已要求有关下属单位变更租赁合同主体,同时协调财政、人社部门解决劳司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问题。市教育局正督促相关4个单位认真核对账目,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市市政公用局积极协调市财政评审中心加快竣工决算速度。市市容园林局对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12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其余14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正在进行。

5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和市建委已督促相关单位补办采购手续,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一)公办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1对于挪用学前教育项目资金1652.07万元的问题。户县教育局挪用市级资金650万元用于其自筹幼儿园建设。该县已向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上报项目、资金调整请示,并保证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计划使用资金。周至县借用2011年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中的652万元,支付校安工程拖欠的工程款。目前已归还248万元学前教育县级配套资金。临潼区已将挪用350万元建设的幼儿园收归公有。

2对于滞留项目资金1148万元的问题。临潼区、长安区、未央区均已督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目前已拨付586万元。

3对于部分区县配套资金9426.26万元未按计划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到位3851万元,其余将在今年完成配套。

对于审计揭示的其他问题,也都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我市标准化高中学校招生收费专项审计调查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要求区县教育局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对下属的西安高级中学三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行政纪律处分。二是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停止招收“插班生”,从源头上阻断计划外招生和收费的违规行为。三是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三)住宅专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一些住宅小区未交存维修资金的问题。市房管局加大了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目前正在协调有关方面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的归集模式;开展了对维修资金代收、挪用问题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力度追缴遗留项目的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现场收缴维修资金工作,在售小区资金缴存率大幅提高。

2两家建设单位已经全额上缴了物业保修金612.03万元。

3对于增值收益16939.15万元未按规定核算到业主分户账的问题。增值收益核算到业主分户的信息系统已经在20137月完成了6次计息测试,增值收益核算到业主分户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待政策等条件成熟后推行。

(四)库区水利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259.8万元问题。市水务局与省移民办积极协调,变更了周至县、临潼区和长安区的32个项目,核减区县配套资金117.7万元。区县财政已经落实相关配套38万元;通过投工投劳的方式落实配套资金104.1万元。对于临潼区、阎良区和周至县对库区水利移民搬迁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区县已整改到位并按照审计要求及时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的移民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运营情况及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市金融办制定完善了《西安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指引(试行)》、《西安市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审批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了对担保公司的管理。对于担保总额不大,担保放大效应有待发挥问题,市金融办已积极协调省金融办,对该类公司拟建立专门的监管办法,适度提高其担保放大倍数。

(六)福利彩票发行及其公益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建立了资助项目库和公开申报制度,修订了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助项目申报审核程序,规范了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督等内容。市民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加紧项目实施进度,长安区中心敬老院、子午区域敬老院已投入使用,临潼区大王区域敬老院正在抓紧进行竣工决算等工作,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七)部分污水处理企业投资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污水处理价格长期偏低,结算价格与成本倒挂问题,市水务局、市物价局等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已启动了调价程序。再生利用水利用率偏低,管网建设滞后问题,有关部门将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实施管网建设改造,大幅度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八)“三河”(皂河、新河、临河)污染及整治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市环保局积极落实审计建议,一是加大关停污染严重企业的力度,加强工业废污水和餐饮业等排水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快实施对皂河沿线排污口的治理,加强沿岸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同时将排污口的污水截入市政管道,再就近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皂河流域污水处理的全收集全处理。

四、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市级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市财政局对审计建议非常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市级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从2014年预算编制年度起,市本级开始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并报市人大审批。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就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改革、清理整合、项目库建设、预算绩效管理等作出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对各开发区预算的审核,以及市本级与开发区预算的衔接。

(二)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013年和2014年底,区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分别在上年基础上连续压缩20%以上,2015年底,区县一般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不超过5%。同时,开展了专户资金的清理,对本级预算安排、结转年度超过一年或滞留财政专户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从2013年起,对区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压缩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和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从2014年起,随同部门预算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研究制定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预算定额标准,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严肃财经纪律。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和《西安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宣传,督促被审计单位增强财经法规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二是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联动机制。为使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市政府将积极促进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税务、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按照《西安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整改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拒绝整改、屡审屡犯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是加大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力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力度,对于能够公开的审计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审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