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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1-12-27    来源:西安人大

——2011126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史南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

  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以浐灞生态区、航天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等为平台的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发展迅猛,一批大型企业和大量外来人口迁入西安,使得我市人口大幅增长,已由2005年底的806万人增至现在的847万人。2011112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选举法》第十一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和《选举法》第十三条“如果由于行政区划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规重新确定”的规定,依法确定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75名,较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562名增加了13名。

  二、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

  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换届选举时应按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如果按这个规定执行,本次人大换届分配给各区县的代表名额将有较大幅度调整,无农业人口的新城、碑林、莲湖三个区的代表名额会大幅减少,农村人口较多的区县代表名额会有所增加。由于新城、碑林、莲湖三个区经济、文化发达,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商贸企业集中,其中有不少人是我市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如果这三个区的代表人数一下减少过多,将对我市代表的结构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我们建议在分配代表名额时,按照体现法律精神,逐步向同比例选举过渡的思路进行。新城、碑林、莲湖三个区分别减少10%的代表名额,将减出的21个名额和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市新增名额中的8个,共计29个名额,按区县农业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的比例分配给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周至、户县、蓝田、高陵9个区县,雁塔区名额不变。新增代表中的其余5个名额这次暂不分配,留作以后工作需要时使用。

  三、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时间和建议议程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市委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2012220召开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共七项,是根据《地方组织法》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参照往届做法提出的。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