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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17    来源:西安人大

——20101122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学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加快发展与节能同步、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全市推进节能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氛围日益浓厚,格局初步形成,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的地方。今年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对工业、建筑、交通、商业领域和部分机关的耗能、节能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印送了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及有关建议。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我们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

一、关于节能法的宣传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介,采取新闻报道、专家访谈、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宣传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节约能源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低碳生活模式。

(二)组织开展多层次节能培训。重点加大了对各级政府节能管理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开展节能专题培训2期,举办了“节能技术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分别作了“低碳经济发展的认识和中小型锅炉的节能思考”、“日本节能情况”的专题报告。

(三)利用“节能宣传周”、“科技之春”宣传月、“省第三届节能减排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政策、成果,推介节能新产品。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一方面,我们在启动仪式上组织了节能法规和节能成效展览,开展了节能知识现场答疑,发放了节能宣传资料和节能产品。另一方面,组织各区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西电公司、陕重汽、西飞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了厂内节能宣传。对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11月初举行的第三届陕西节能减排博览会,宣传我市节能减排成果,推介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

二、关于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

(一)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的支撑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节能科技中介机构与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中介机构,加强节能工程技术中心、节能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研究机构数据库、骨干专家数据库和技术项目数据库,逐步完善节能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二)加强节能技术开发。依托高校、院所和骨干企业,重点围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等领域,开展新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强应用研究或协作开发新产品,提高节能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节能科技创新和项目培育,推进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针对市政府确定的节能重点任务,着力解决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有针对性的培育一批节能技术项目和创新成果。

(三)加快节能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示范。围绕节能的重点任务和“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以引导示范项目辐射带动节能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点技术予以推广示范,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或吸纳高校科研院所节能环保、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创新技术新产品在我市推广应用和示范,促进产学研创新要素结合、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对接,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

三、关于加大节能政策措施的力度

(一)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战略。引导、鼓励企业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节能投入。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奖励资金、专项资金。各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大地调动了企业节能投入的积极性,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08年以来,每年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均在100项以上。

(二)加大市本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今年市财政在2009年的基础上增加500万元,市级节能专项资金达到2000万元,用于支持节能项目和能力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初审工作,计划在11月完成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

(三)推行节能管理新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60号)要求,积极组织、辅导企业申报备案,第一批通过国家评审的21家陕西企业中,我市有8家企业,第二批报备企业正在征集中。对全市能源审计服务机构进行审查,向企业推介了10家资信良好的能源审计机构。

四、关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坚持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八个必要条件”,有效遏制了“双高”企业的过快增长。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列入计划的四户企业均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目前,灞桥区新星水泥厂、陕西彩橙高新染整工贸公司、陕西三新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设备拆除;周至县造纸厂已关停,拆除设备工作已在进行。

(三)启动了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园区)征集和专家库建设。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四)新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正在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今年上半年全市共5家企业通过了陕西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下半年认定工作已完成项目实地考察工作,待初审后,将上报省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

(五)加快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正在推荐国家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项目和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户企业申报国家“两型”试点企业。

五、关于健全节能工作机制

(一)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整改。针对我市供热计量工作中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建委沟通协调不够、推进较慢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建委与市市政公用管理局协商解决,在西安市热力公司只能保证完成19万平方米的情况下,为保证我省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及节能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积极协调省住房和建设厅、省燃气热力管理中心等单位,鼓励阎良区热力公司积极参与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力争我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造面积达到54万平方米。针对交通领域节能工作,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加强节能管理。继续深化运力结构调整,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增强驾驶员节能意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新型运力,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燃油消耗水平。加快公交老旧车辆更新,提高清洁燃料车辆的占比,减少车辆尾气排放。优化线网布局,提高运输效率,形成结构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建设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科学合理调度公交车辆运行。

(二)健全节能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对市、区县节能机构的调研,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级及区县节能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制定节能政策,节能中心组织实施,监察机构监督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成立西安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的方案市政府正在研究和审批阶段。10月初,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确定了15个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并建立了节能预警体系和月报制度,加强了部门协调配合。

六、注重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

(一)成立节能监察中心。为完善节能执法机构,加强节能执法力量,组建了西安市节能监察中心。

(二)颁布实施《西安市节能监察办法》。为使我市节能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节能执法步入法制化轨道奠定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我市7月份颁布实施了《西安市节能监察办法》。

(三)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今年,先后组织了造纸、水泥等高耗能企业节能专项检查、重点用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核查、年耗能10万吨以上企业专项检查、重点用能企业节电等专项检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全市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今天又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执法检查组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无比关切,对促进我市节能工作必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工作,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努力开创节能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