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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17    来源:西安人大

——20101122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民政局局长  王尊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1.9万人、有优抚对象26万人、有残疾人57.8万人、有60岁以上老人124万人,其救助对象约占全市总人数的四分之一。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在全市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广大困难群众编织了较为牢固的“保障网”。

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日趋规范。我市于1998年实施城市低保,2005年实施农村低保。近年来,先后三次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五次提高保障标准,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0230元,(最近,省上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限定标准,确定西安市为330360元。市民政局正与有关部门进行测算,将很快提出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的意见,由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601430元。今年19月份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31.9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89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出尽出。

我市在对低保对象的审批上,坚持“户主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县审批”的工作程序,以及推行的“规范操作、民主评议、群众监督”做法,获民政部创新奖。

与此同时,我市从2008年起为城市低保户每户增发380元冬季取暖补贴,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每户增发100元取暖补贴;每年春节期间,由市财政安排近4000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过节生活补助,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每人增发一个月保障金。为了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我市还为城乡低保对象增加了生活补贴,目前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8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30元。

(二)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有新发展。我市现有农村五保户4395户,计4559人。《西安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颁布实施四年多来,使供养形式由原来的集体供养转变为财政供养,供养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比例负担。近年来先后三次提高供养标准,使五保户的年供养金由过去的600650元,提高到目前的分散供养2360/.人、集中供养3080/.人,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结合“民生八大工程”的实施,我们努力改善供养条件,全市已基本建成6所区县中心敬老院,7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6所乡镇敬老院,今年又开工建设了7所敬老院,总投资达8431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及其他专项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在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出台了《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暂行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同时,资助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农村五保户和低保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全市城乡31.9万低保对象全部享受医疗救助。从今年起,我市还取消了城市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提高了封顶线,并将过去的医后救助改变为医前、医中救助,使困难群众看得起病,敢住院看病。在临时救助方面,按照《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对困难群众遇到地震、洪涝、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3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

为使困难群众家庭子女能上得起学,我市从2003年起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教育资助工作。对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免交杂费;考上高中的减免50%的学费;对通过普通高考被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和中专(技校)统招录取的给予7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同时,将教育资助延伸到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和双女困难户。教育资助已实施八年,其中今年投入资助金1740.3万元,惠及贫困家庭学生3133人。

(四)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高效有序。近年来,我市先后给予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陕南暴雨等受灾地区以有力支持。陕南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按照省上对口支援的要求,及时给汉滨区送去3000万元救助资金,并将价值202万元的救灾物资及时运往安康灾区、岚皋县灾区和青海玉树灾区,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与此同时,先后两次下拨区县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500万元。今年周至等4个区县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后,市政府适时组织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下拨救灾补助资金633.48万元,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不受冻。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认真做好了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救灾应急物资有保障。

(五)对城市“三无”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及时到位。去年我市出台了城镇“三无”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做好“三无”人员的救助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目前,全市1868名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赡养人的城镇“三无”对象,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为80%,其余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和医疗救助范围,并实行全额补助,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一是着力抓好救助管理站设施建设。全市有两个救助管理站争创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单位,三个县级救助站年底前即可投入使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项目已经报批。二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前9个月,全市8家定点医院共救治生活无着危重病人1463人,支出救治费用515.95万元。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双十乱”整治工作。19月份,全市共接待求助7098人次,实施救助6998人次。其中市救助管理站接待咨询求助1982人次,实施救助1851人次,护送返乡212人。

(六)社会募捐工作适时有效。今年我市先后开展了向玉树地震灾区和陕南洪涝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全市累计接收捐款6388.2万余元,其中市民政局接收捐款4312.4万余元,市红十字会接收捐款1316.9万元,市慈善会接收捐款758.9万余元。目前,所有捐款按照规定全部上解省救灾捐款专户,由省上统一安排使用。我市不少社会团体和知名企业,也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春节前夕市慈善会募集善款204.6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600户。西安真爱集团连续三年每年捐赠善款300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大明宫建材集团每年捐款250万元,用于修桥建路和资助孤残儿童。

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相关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了分类科学、标准有别、相互衔接的救助体系。我市相继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10大类社会救助体系,在实施的过程中坚持将救助政策与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有机衔接。比如,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根据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员结构、病残情况、劳动力状况和困难程度建立并实施了分类施保制度。在低保与再就业的衔接上,明确规定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后,在三个月内可享受与原低保金等额的“渐退帮扶”生活补助,三个月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全家再退出低保。对自谋职业的城市低保对象,可享受四个月的渐退帮扶补助。在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方面,也都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困难实施分类救助。

(三)建立了救助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市、区县财政每年分别按照上年可用财力的2%1%列支低保资金。另外,区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县财政每年列支60万元,用于临时救助。在资金使用上,由市财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通过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及时有效。

(四)建立健全了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和服务网络。全市13个区县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机构,176个街道、乡镇建立了民政工作站。目前,全市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约1800人。市上还先后投入180万元,为各区县和街道、乡镇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一些群众虽然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确有一定的困难。仅今年前9个月实施临时救助23378人,发放救助资金达800.25万元。二是服务管理的力量不够强。少数区县特别是街办、乡镇及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一些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站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一些乡镇(街道)一级没有明确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对救助对象如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反映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救助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推动政府救助、社会捐赠、灾害保险的有机结合,增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的能力。

二是构建多元化的发展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支出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在政府主渠道投入的基础上,通过销售福利彩票和慈善募捐等方式,多方筹集救助资金,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动员各部门积极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热心为民服务的社会救助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社会救助工作是稳定民心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尽职尽责,以一贯之地做好工作。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使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再上个新台阶,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做出我们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