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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08-25    来源:西安人大

 

 

 

20091230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院共接收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建议4件。其中,涉及立案问题的法律研讨1件,民事审判案件2件,行政审判案件1件。上述代表建议均书面答复和走访了代表。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均为满意和比较满意。此外,6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均按办理程序和要求向代表作了答复。

二、主要做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提出意见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代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因此,我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

1、领导重视。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真督实查、注重实效”的办理工作总体要求,我院党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始终认为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保证。我院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领导抓督促,分管院领导抓落实,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在法院召开的大小会议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宝奇同志总是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以强调。“两会”结束后,我院分别召开院长办公会、代表建议交办会,分管副院长常西岭同志要求把依法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为推动办理工作顺利进行,院里还非常重视督办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经常分任务、教方法、压担子,为督办人员阅读文件、参加党组重要会议、跟随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等创造便利条件,要求督办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精心组织协调,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工作严谨有序,务实高效。

2、健全机构。为了更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和督促办理工作,我院专门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代表联络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代表建议能依法、及时、妥善办结。全院25个庭、处、室都指定了督办工作联络员,由内勤兼任。区县法院也都配备了专、兼职督办人员。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正在逐步实现办理工作网上传输、即时查询的工作模式,既给办理工作带来便利,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完善制度。为及时、高质、高效办理代表建议,我院建章立制,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规范了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工作有序进行。如,《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从建议办理的各个程序和质量标准方面均作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来信的规定》、《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又架起了我院多渠道和人大代表沟通的桥梁。在具体办理中,严把“审阅审批、案件交办、案件督办、报告审签、征求意见”关口,严格实施分流督办、分级负责、专人督办工作责任制。在回复内容和程序上,要求庭长、办公室主任、分管院长层层把关,力戒答复内容简单空洞,答非所问,回复文书由我院人大代表联络室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有关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联委。

2、落实责任。我院实行院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代表建议交办后,各承办部门及时将办理工作落实到专人,明确每个办理环节的责任,院人大代表联络室实行电话督办、见面督办、发催办通知、季度通报等形式进行督促办理。同时,把办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任务考评范围,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时间办结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行政处分。由于责任明确,奖惩分明,我院的办理工作日趋规范,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沟通,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注重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与沟通,是我们做好办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多年来我院积累的有益经验。这项工作加强了,可使人大代表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

1、拓宽联络渠道。在办理工作中,我院采取多种沟通渠道注重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如:采取电话沟通、书面沟通、上门沟通、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案件等形式与人大代表进行深入沟通,使人大代表更多了解办理情况和案情,最大限度地取得人大代表对我院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创新走访形式。走访人大代表是办理代表建议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为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院采取较为灵活的走访形式。一是对建议内容不十分明确的,立即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及时掌握人大代表的真实意图,既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准确性,也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二是办理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及时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旁听、研讨、座谈,使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三是书面答复后立即与具体承办人一起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回答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人大代表的顾虑和疑问;四是收到反馈意见后,针对不同情况,借助各方力量,做好补充办理、答复和相关解释说明等工作,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在办理王卫宏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市中院依法支持碑林法院一审判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111号代表建议中,王代表一直对我院的办理工作非常支持,但对我院答复的办理结果并不满意,我院多次向市人大代联委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在市人大代联委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召开协调会,最终赢得了王代表的理解和满意。

3、丰富沟通内容。今年以来,我院经常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当面征求人大代表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邀请10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座谈。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案件各方争议较大的“疑难杂症”案件,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旁听和“会诊”,采取庭后座谈、填写庭审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今年92日,我院邀请了30名市人大代表旁听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并在中国法院网、西安法院网对该案件进行了网络直播,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同时,还就案件情况及案件反映出一些常见社会问题与人大代表进行了讨论交流,在使我们受益匪浅的同时,也使人大代表更加了解和理解了法院工作。另外,为了更好、更快捷、更方便地确保人大代表能够及时与我院联系沟通,从去年开始我院已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电话号码在网上公布,目前,电话接访量逐步上升。多年来,我院还为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赠阅《西安审判》、《参阅案件》以及法官专著等刊物,及时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争取人大代表更加全面地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明年工作思路

一年来,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我院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有新的提高。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办理工作还与人大代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1、办理工作改革创新方面还比较欠缺。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办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存在形式单一现象。

2、调研工作不够深入。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及时,调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能满足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3、仍有个别承办单位和部门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办理情况。

(二)改进思路

1、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理工作,通过不断改进工作,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把办理工作推向科学、规范、高效的发展轨道。

2、加强向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制度,积极拓宽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途径,更好地使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努力把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下功夫,最大限度争取代表的满意率。

4、加强督办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认真抓好督办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督办人员的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努力提高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作中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

附件:市中院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