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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09-12-03    来源:西安人大

 

 

——20071225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罗亚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21224,《西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经市委第26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12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0316,西安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拉开了西安市创模工作的序幕。2003619,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西安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议》。五年来,在市委、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创模工作持续开展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令人鼓舞的成绩。

一、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前的现状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共包括28项考核指标,分别由3项基本条件、5项社会经济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5项环境管理指标组成。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8项考核指标,当时我市有16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12项指标不达标,不达标的指标分别是:

1、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2、空气污染指数好于二级以上天数大于292天;

3、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Ⅴ类水体;

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5、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清洁能源使用率>60%);

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60%

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

8、城市气化率>90%

9、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10、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80%

11、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12、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以上12项考核指标中,难度最大的是空气污染指数好于二级以上天数大于292天、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这三项指标的达标情况,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是否健全,城市产业结构布局是否合理,环境保护投入是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状,这三项指标是难点中的重点问题。

为了按期达到国家“创模”考核标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同时确定实施蓝天、碧水、绿色生态、垃圾清洁、工业治污、城市容貌六大类工程(预计工程总投资142.51亿元),决定用4年的时间,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

二、五年来,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到2007年,我市创模28项指标已有24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由2002年的57.1%增加到目前的85.7%

(一)五年来,我市围绕创模目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实施蓝天工程,大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2002年创模前,我市大气优良天数(好于二级以上)为175天。2003年优良天数达到255天,2004年为260天,2005年为290天,2006年为289天,截止20071216,优良天数已达到290天,比2002年优良天数实际增加了115天。

五年来,我市通过实施蓝天工程,开展了多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累计拆改燃煤锅炉5312台,每年减少燃煤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万吨。二是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和拆迁工地实施了全方位监管,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态势;三是加大了机动车尾气路检和年检力度,治理车辆达到1.8万辆;四是狠抓西郊工业区污染的专项整治,关掉了存在多年、24小时连续燃烧的西安化工厂的“天灯”,关闭了西安焦化厂;五是综合整治城市餐饮、洗浴业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灶头20000多个,有6900家餐饮单位完成了清洁燃料改造,1243个炭火烧烤炉更换为无烟环保烧烤炉;六是对秸秆焚烧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秸秆禁烧率从2003年的90.15%增加到2006年的99.51%;七是投资1.5亿元,完成城市天然气二期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70%以上;八是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61座,改造双燃料出租车1万辆,改装双燃料公交车1500辆,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污染。

2、实施碧水工程,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一是以整治造纸企业为重点,加快水污染治理进度。五年来,关闭、淘汰造纸企业116家,造纸企业由2003146家下降为现在的30家,消减率为79.5%。二是启动了市第三、第四、第五和西安南郊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目前第三污水处理厂和临潼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中水回用能力6.5万吨,2007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1.17%;三是成立了公安黑河分局和黑河环境保护管理总站,坚持严肃查处破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保证了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

3、实施生态工程,绿化环保惠及百姓生活

一是近年来相继综合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等项目;建成了以西安为起点向外辐射的9条米字型等级公路和环山旅游二级公路绿化带(总长度402公里);目前,全市林业用地达到504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42%;二是实施浐灞河综合治理,在浐灞河交汇口新建及加固堤防8公里,建成三座橡胶坝,形成8000余亩的人工湖,使浐灞三角洲成为绿水交融的独特景观;三是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拆除太平河、涝河、高冠河内违章建筑285间,复平行洪区碍洪物8000立方米。取缔、关停各类企业119家,创建生态示范乡镇9个,生态示范村36个;四是创建园林化城市卓有成效。五年来建设和改造公园49个,街头小绿地和广场264个,城市公共绿地面积810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达到39.82%>35%),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9平方米

4、实施医疗垃圾处理工程,结束西安医废垃圾无安全处理设施的历史

2004年,我市投资2800万元,建成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形成了日处理医疗废物20吨、年处理7300吨的规模。目前,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医疗处置中心统一收集、运送和处置,从而使医疗垃圾及安全处置工作落到了实处。

5、实施安静工程,市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9%

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我市环保、公安、工商和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生活噪声、建筑噪声和交通噪声的专项治理活动。五年来治理噪声源2000余家,建设禁鸣路40余条,纠正违章车辆2万余辆(次),查处各类噪声污染案件5872件;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3个,面积达152.49平方公里。同时,根据城市发展,将噪声功能区控制范围由162平方公里扩大到221平方公里。2003-2007年,城市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今年以来,全市在创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调整了全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重新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创模领导小组还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新修编的创模规划,安排部署全市的创模工作。

2、加大力度推进“双减排”工作。制定了西安市“十一五”污染减排方案;加大结构调整措施和工程措施力度,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脱硫工程已建成运行,其他电厂脱硫工程正在逐步实施,第四污水处理厂、长安、户县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对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施24小时监控;通过监督管理实施减排,开展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建设完成18个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减排COD1.5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08%;减排SO21.8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01%(未经省环保局正式核实)。

3、继续治理大气环境污染。以治理煤烟型污染为重点,拆改燃煤锅炉153台。以区域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西郊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该地区PM10比整治前下降44%SO2下降了56%。以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形成了部门联合督促检查的机制,同时新建了7个大气监测点位。加大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夏季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禁烧率逐年提高。市委、市政府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需要,适时成立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监测中心,加大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力度。

4、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开展了“三河”(新河、太平河、氵皂河)污染专项整治,今年已关闭、拆改造纸企业15家,可节约水资源5551万吨,从明年起每年可削减COD2.116万吨;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关闭电镀企业113家,引导15家企业入驻西安表面精饰工业园;在大学校园推广西安思源学院污水零排放技术。截止11月底,我市10条主要河流24个断面水质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好转,达标率为42%

5、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排查企业1119家,挂牌查处督办20家环境违法企业,强行关闭了长安秦悦造纸一分厂等严重超标排污企业。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9389件,查处办结率达97.8%

6、进一步优化环境管理,奠定创模工作基础。积极推进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实行排污收费、环境投诉、项目审批网络化管理,环境监管水平得到提升。完善管理机制,设立“四区两基地”环保分局,乡镇(街办)配备环保专干400余人,全市形成环境保护二级机构、三级管理体系,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三、下一步我市创模工作整体安排和重点任务

20063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对200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由原来的28项增加到32项,考核标准也比原来的标准更高,更细化,达标难度更大。

根据以上情况,市环保局于20064月按“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标准,重新修编了西安市创模规划,修编创模规划工作先后五易其稿。2007913,市政府常务会对《西安市“十一五”创模规划》(简本)进行了审议,原则上通过创模规划。目前,市政府已提请市委审定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对照“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的32项考核指标,目前有18项指标达到新的考核标准,尚未达标的指标还有14项。其中难度最大的分别是: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Ⅴ类水体三项指标。

为此,市政府计划从2008年初至2009年底,再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了按期实现创模目标,《西安市“十一五”创模规划》安排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能力建设及宣教工程共计六大类工程,通过这些措施,力争到2009年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个促进城市各项事业良性、全面、健康发展的过程。“创模”工作重在过程,贵在参与。我们坚信,有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在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下,我市一定能够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