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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09-12-03    来源:西安人大

 

 

——20071225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来西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提请审议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市委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8127在西安召开,会期四天,126日上午报到,下午举行预备会议。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发挥市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西安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

批准西安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市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