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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03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西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翟卫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庞新城等3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议案”(即第43号议案)交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会后,教科文卫委员会对该议案高度重视,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及时与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积极处理和解决议案提出的有关问题。2006年3月,委员会召开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议案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一年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议案处理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中小学在招生、收费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关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问题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问题(校中校、两制学校)是我市乃至全国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有其产生的政策背景和历史原因,它们的存在对于吸纳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特别是基础教育领域,弥补教育投入不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法人不独立、产权不清晰等问题。近年来,市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五独立”(独立法人、设施、财务、教师、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办学要求。2006年,市教育局对我市20所公参民学校进行了核查,对其中12所符合“五独立”办学要求的学校颁发了《办学许可证》,对其中8所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止2006年招生,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目前,我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二、关于企业办学校移交地方管理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办子弟学校较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央提出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我市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正在有计划分批移交地方管理。目前,西安铁路系统学校已全部移交我市管理,中央第二批企业和省市属企业学校正在移交之中,目前已完成资产、人员登记工作。企业办学移交地方管理后,将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
三、关于对中小学校校长规范管理的问题
2000年8月,西安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条例>和〈西安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条例〉的通知》是中小学校校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近年来,市教育局严格按照这两个文件对中小学校长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个别校长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同时,积极探索在多样管理体制条件下,中小学校之间交流、合作和支援问题,逐步推行校长轮岗制度,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教学工作均衡发展。
四、关于乱收费、乱招生问题
中小学校乱收费、乱招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市教育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严格实行招生“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严格控制班额人数,严肃查处违纪事件,上半年,市教育局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五项治理措施:一是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在学校设立收费公示牌等形式,让社会和家长了解教育收费政策;二是积极推进教育收费承诺制,要求校长以书面形式对学校收费行为做出公开承诺;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诚信收费形象;四是加强教育收费审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支两条线,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符合规定;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挥市、区县两级教育稽查队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通过全市教育系统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招生现象的滋长。截止2006年10月,全市纠正和清退违规资金92.6万元,处理有关违纪人员9人。目前,虽然乱招生、乱收费现象还时有存在,但呈逐年下降趋势。
五、关于建立学校评估制度问题
近年来,市教育局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基础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了《西安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体系、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为目标的教师评价体系和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目标的学校评价体系,在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加之受现行高考制度和校际差异的影响,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仍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完善。
2006年12月7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对第43号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们认为,一年来,市教育局对议案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议案涉及的有关问题,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建议市政府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议案提出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招生现象,依法履行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鉴于议案涉及的有关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之中,因此,建议此议案不再列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