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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号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03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号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新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袁清泉等12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开拓市人大代表视察方式,建立代表定点、长期联络视察制度的议案”(即第60号议案)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交由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办理。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视,一方面对22个市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进行回顾总结,另一方面,通过走访代表和召开有关座谈会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对第60号议案的意见,同时多次与袁清泉代表进行沟通。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是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和《代表法》等法律的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努力提高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
二是根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代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可以按行业或专业组成代表小组,也可以与区、县级人大代表联合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年中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的规定,结合专题调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按行业设立若干专业代表小组,围绕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以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以便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由于间接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多数为兼职,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时间和空间有限。为保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根据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拟在长安区滦镇翁家寨村和蓝田县氵曳湖镇兀家寨村设立两个代表小组活动联络站,进行尝试,目的是通过这种实践来探索如何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的有效形式。
四是鉴于第60号议案已经办理,建议此议案不再列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