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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03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现将我院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四化”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协调发展,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加强。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办理力度,规范办理工作、创新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推动工作落实。人大闭会期间,共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件,已办结2件,其中1件已向代表答复,代表表示满意;1件正在联系代表答复;另1件正在办理中,无超期限办理情况。
我们的主要体会和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是一项具有极强的政策性、规范性、时限性和实效性的系统工程,市院党组非常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凡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我们均实行主管检察长“包案”制度,承办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层层明确工作职责,逐级落实责任,保证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二是建立专门督办机构。2002年8月,市院在办公室份专设了督查科,由一名副主任主抓,专门负责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使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日趋专门化、规范化。三是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区县院的办公室也都确定了一名督查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院督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形成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畅通,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工作实效大大增强。
二、强化意识、完善制度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做好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作为正确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职能的重要保障。针对少数检察干警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我们积极开展了“为谁执法”的大讨论,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对宪法、代表法和监督法,引导干警正确处理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不断增强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交办案件,把接受监督落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中。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理程序,是做好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草拟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督查工作条例》,对督办内容、督办措施、督办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促进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们还草拟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督查工作考核办法》,将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把该项工作推向科学化、制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
三、加强联络、创新方法
加强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联络与沟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我们多年来做好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一贯做法和宝贵经验。如市院在办理王吉利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始终保持与人大代联委及代表的及时联系与沟通,实行“三见面”的原则,改变了以往“文来文往”的做法,采取“人来人往”的新作法,做到事前与代表见面了解详细情况,事中及时向人大及代表反馈办理情况,事后将办理结果情况向代表进行全面细致的答复,保证了人大及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全程监督。王吉利代表认为市检察院的办案同志对该案极其负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对市检察院严谨、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院的答复表示满意。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能否确保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是办理工作的关键。一年来,我们坚持严把“六关”,狠抓办理工作的落实。第一,严把登记关。对每一件人大交办的案件造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送有关领导审批。第二,严把交办关。对人大交办的案件坚持即到即批,及时交办,绝不拖延。第三,严把督办关。采取电话催办、发催办函催办、深入承办单位催办、每季度通报催办等形式,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第四,严把审签关。对上报人大的办理报告,严格审查程序,层层把关,逐级呈送院领导审签。第五,严把征求意见关。要求承办单位、承办人和市院督查科一起对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当面答复,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第六,严格考核评比关。把人大交办件办理的情况纳入承办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考核,一起评比,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交办案件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深知距离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大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创新、加强办理工作,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