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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03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交办及办理概况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书面建议415件(含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68件),建议数量比五次人代会增加了8.25%。除11件转省级有关部门参考外,其余404件分别交由市级72个单位承办。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39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7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1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件;市级有关机关和组织承办5件。截止2006年12月11日,404件代表建议已经办结并答复代表。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对这些建议的办理答复,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后,代表提出书面建议共41件,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3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10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1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办理)。截止2006年12月11日,除14件代表建议仍在办理外,代表对已办结的27件办理答复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
二、代表建议的督办和承办工作情况
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我们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代表建议数量增加、办理工作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强化督办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编印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目录,寄送全体市人大代表及承办单位对照督促和办理。二是对所有代表建议进行筛选,首次研究确定了20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并制订了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对重点建议实行跟踪督办,并多次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请各有关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面对面座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到12月11日,20件重点建议全部办理完毕。通过重点建议督办,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开展。三是召开200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通报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的情况,请代表对办理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办理工作的建议,并在“西安人大”网站上予以公布,进一步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围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特点,召开有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座谈会、协调会21次,深入实地现场查看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8次。通过发函催促、经常联系、走访代表和接待代表来访等方式,掌握工作进度,加大了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增强了工作实效。五是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采用多种方式在代表和承办单位之间牵线搭桥,搭建疏通和谐的平台,及时研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商讨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注重督办工作的实效。
市“一府两院”各有关单位在承办代表建议的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对办理工作有要求,有检查,努力改进作风,狠抓办理责任、人员、时间“三落实”,为提高办理质量做了大量工作。大多数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同代表“三见面”(即办理前见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原由;办理中见面,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见面,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重在提高承办工作实效,促进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受到代表的肯定和好评。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从总体上看,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与代表的期望和人民群众要求仍有一定距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代表建议办理的制度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少数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解决问题不够彻底。二是在几个部门共同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致使问题议而不决。三是仍然存在承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不尊重代表的现象。四是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一些应办的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办理。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代表法》和《监督法》,努力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办和协调力度,规范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保证代表依法行使好建议权,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