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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4-29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
工会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于1991年10月23日西安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25日陕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7年11月13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正,1998年4月23日陕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修正,1998年7月8日重新公布。《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和工会组织建设,维护投资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实施后,该《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工会法》不相符合,《条例》在实施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此,内务司法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正案(草案)》,并经2005年12月8日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