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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4-26    来源:西安人大

 

 

 

关于《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市经委主任  陈俐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西安市人民政府委托,就《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做以下说明,请审议:

    一、立法的必要性

    我市室内装饰行业起步于八十年代初期,进入九十年代后异军突起,专门从事室内装饰活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游击队”到“正规军”,其服务对象从公共建筑到百姓家庭,以惊人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我市根据《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规定》、《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75号令)以及《西安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发(2000)46)、《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装饰企业的资格认证、装饰市场的监督管理、家庭装饰市场的规范、全面启动人才培训体系及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短短的十多年里,全市装饰企业已发展到1500家,从业人员11万人,专业设计人员超过2万人,年装饰工程量近60亿元,年平均递增15%以上。其创造的经济价值已跃居多个轻工行业前列,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经济界人士确定为与旅游、教育一同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热点之一,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朝阳产业。但是,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一些规定已不适用,一些规定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在实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中,原有的“资质管理”、“施工许可”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难以继续使用,致使室内装饰市场准入的主体资格及资质等级无法确定,也出现了室内装修质量、违反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装饰工程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室内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保证我市室内装饰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制定出台一部有关室内装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二、立法的法律、法规依据

    起草《草案》的依据为2002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75号令:《陕西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规定》;中国轻工总会19969月发布的《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的“10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2001101颁布的《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同时还借鉴了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河南、呼和浩特等省、市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三、有关内容的说明

       ()关于主管部门

    国家在1992年明确了室内装饰主管部门是国家经贸委,2002年机构改革后归到国资委。我市在2002年的三定方案中已经明确,建筑装饰由市建委管理,室内装饰由市经委管理。我们的管理模式和省上的管理模式是一致的。也符合国务院关于装饰管理分工的要求和中编办的文件规定,省编办的划定是室内装饰由省工交办管理,建筑装饰由建设部门管理。目前全国各地的主管部门归口也不一样,我市的管理模式与北京等城市是相同的。在起草《草案》时为了不影响法规的出台以及法规的稳定性,《草案》中没有明确具体主管部门,在第四条规定:“市室内装饰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室内装饰行业的监督管理。”这样规定即符合立法的要求,又不影响法规管理市场作用的发挥。主管部门的确定应当由政府决定,即使政府调整部门管理职能,也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

     ()关于施工许可

   为了对室内装饰更好的加以管理,《草案》对施工设定了行政许可,在第八条规定了:“室内装饰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室内装饰工程开工前,应当持室内装饰等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书面合同及相关资料到市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关于质量监督

为了保证室内装饰的设计符合消防要求以及质量监督机构能够及时对室内装饰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草案》第九条规定:“装修单位在室内装饰工程开工前,应当将设计图纸和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检验手续。”

        ()关于施工要求

为了加强对室内装饰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草案》在第十条规定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或者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或者图纸;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作业人员和相邻人员的安全;12时至14时、20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期间有考试任务的学校周边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活动;不得在城市道路上堆放物料以及建筑垃圾,装饰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关于监理

    为了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草案》对利用政府投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者国家融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型公共设施,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等一些重点工程、大型公共设施的室内装饰工程规定了应当实行监理。

        ()关于室内装饰环保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草案》第十五条把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物质的装饰材料的管理纳入到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和市场管理,同时在第十七条中把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作为强制性措施加以规定。

   (七)关于法律责任

    为保障《草案》的规定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对违反《草案》规定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性规定。

     以上说明,连同《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