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的决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3-31
来源:西安人大
(2004年8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1996年8月30日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2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1996年11月19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的《西安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