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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04-06-21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丁芙英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市委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市十三后人大三次会议于2003年的2月11在西安召开。会期四天半。2月10日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共商全市改革,发展大计,动员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开创“建强创佳’新局面,迈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一步,为全面完成我市2003年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面努力奋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建议大会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