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 高 珂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常 青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庚强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金页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庚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承惠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光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4月29日
2009年4月29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
高 珂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常 青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庚强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金页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庚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承惠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光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