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经纪人条例〉的决定》,已经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