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
尚卫民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张燕萍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运平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段红军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王浩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邢锐飞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刘哲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尚卫民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燕萍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运平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段红军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浩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邢锐飞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刘哲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熠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冯满印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樊庆荣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森林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