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任命:
刘长权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乔永立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叶花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 楠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淼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常 鹏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骆成兴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龙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冬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广明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秦燕燕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延环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慧芳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 怡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珂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志超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 亮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 瑜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 娟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春梅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水艳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笑天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 强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 蕾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筱滢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溪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 原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森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炜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子欣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学义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琳明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姚建军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忠科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