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