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的决定》已经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