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免去:
王清宇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宏哲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戚社义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国治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超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安毅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春维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金翠珍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前锋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蒲渭河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斌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肖功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毛红波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宋新胜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飞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建华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蔚靖进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文贞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孟小荣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清晨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师卫新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岗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韦孝俊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邢凯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继成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猛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兵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立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闫武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成群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益民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鑫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玲的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