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经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