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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西安人大

2015年,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制定立法计划。委员会围绕我市城建环资工作实际,以推动长远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选择立法项目,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初,在广泛征求全市城建环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工作,提出了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意见,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积极参与法规制定。切实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房管局的联系,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立法工作进程。提前介入法规的调研、草拟、论证等工作,对每一部法规草案立法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调研论证,就法规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等问题提出委员会的意见。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把地方立法初审关,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向常委会提交了上述三部法规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2条,为法规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参考。

《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5101日起施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611日起施行。《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611日起施行。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协助常委会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专题询问相关工作。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期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委员会加强与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房管局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沟通、协调,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为专题询问提供了组织、协调和会务保障。委员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群众的真实需求和关心的事项,围绕焦点、难点、热点,认真拟定询问提纲,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

710日,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上庄村公租房项目建设情况和米家崖廉租房项目分配入住及后期管理情况。对市政府拟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提出审议意见。8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1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用地保障和选址、保障房建设质量及配套设施建设、分配制度、退出机制及后期管理等提出了询问。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作了认真回答。副市长聂仲秋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联组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处理,对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质量管理加大资金和土地保障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等建议。为确保专题询问不止于问,提出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委员会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12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用群众满意评判工作成效,增强专题询问监督实效

(二)协助常委会组织开展《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改善城市景观风貌,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10月至12月,常委会以《户外广告条例》学习宣传、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及执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制度执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维护、户外广告设置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为重点,对我市实施《户外广告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察看了西二环沿线和北大街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实施《户外广告条例》情况的汇报,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户外广告条例》情况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后,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转市政府研究处理。报告指出了我市实施《户外广告条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户外广告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快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严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等建议。

(三)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关工作。410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视察,实地查看了王前村城中村改造和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对市政府拟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提出审议意见。4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汇总整理,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处理,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有序推进改造工作;继续强化工程质量意识,确保安置房建设质量;坚持高起点规划,提高改造工作科学化水平;高度重视回迁安置,做好回迁群众日常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等建议。委员会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8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四)扎实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320日、525日、86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和人防工程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对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确保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用政策引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长远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宣传推广、发展现代建筑产业等建议。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等建议。对人防工作提出了加大建设力度、加强建设管理、探索融合发展、强化日常监管、重视宣传教育等建议。委员会对视察组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整理,以人大情况通报的形式,及时印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结合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视察工作,委员会深入相关单位,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了信息和参考。

(五)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古城环保世纪行活动

1.积极参加2014年三秦环保世纪行好新闻评选活动,古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荣获好新闻评选二等奖。

2.组织召开2015年古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会议,总结了2014年工作,研究制定了2015年工作计划,对获得2014年古城环保世纪行好新闻奖的作品进行了表彰。

3.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采访,并将调研采访情况制作成了专题片,在西安电视台进行了播放,通过新闻舆论宣传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25日召开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主席团交付的张树元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001号)、陶冶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西安市雾霾防治条例》的议案”(第0004号)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第0001号议案。委员会认为,通过立法规范扬尘污染的预防治理、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细化有关标准措施、提高扬尘污染治理水平显得十分必要。建议将该议案予以立案。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列入我市2015年立法计划,在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过程中,委员会邀请张树元等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等工作,听取张树元等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充分吸收了张树元等代表所提议案中有关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的内容,张树元等代表对《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示满意。

(二)关于第0004号议案。委员会认为,该议案条件还不够成熟,尚不具备立案条件,建议大会主席团将该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转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因该议案与第0001号议案都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委员会调研、起草、审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时,邀请陶冶等代表参加,听取意见。

四、认真做好述职相关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述职工作的安排意见,委员会加强与代联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向常委会述职的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制定了述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成立述职工作组到述职人员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述职人员的学习和思想政治情况、依法履职和改革创新情况、人大意识和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情况、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委员会关于了解田党生履职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616,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田党生同志向常委会作了述职报告。会后,委员会配合常委会代联委形成了常委会关于田党生同志述职情况的审议意见,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了干部任后监督。

五、密切沟通交流,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兄弟城市人大在我市的调研工作

委员会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兄弟城市人大的沟通交流,先后完成了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组来我市开展城镇(工业)污水处理情况采访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了保定市、淮安市、绥化市、漳州市、江门市、黔南州、拉萨市、广州市、南宁市等10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来我市调研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永久性绿地保护、物业管理、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务工作。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一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是重点学习了新修改的《立法法》,进一步明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三是围绕委员会全年工作要点,重点学习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城建环资相关法规,提高了委员会和办公室干部的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提高工作实效。一是按照专题教育的安排,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资料,扎实开展研讨交流活动,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学习、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提高能力等方面积极整改。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组成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履行审议法规草案、工作报告等职责,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议事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明确办公室干部工作职责,切实改进工作方式,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坚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做好服务和保障。

回顾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职,依法行权,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