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 代表大会会刊 > 正文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3-25    来源:西安人大

201526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会前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会议期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于201525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对财政报告和预算草案做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全市财政总收入1019.69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79亿元,增长16.3%;支出819.54亿元,增长12.3%。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11亿元,增长20.1%;支出449.26亿元,增长11.7%。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同时,2014年我市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持续较快增长压力加大,部分主体税种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结构还需优化;财政管理法制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部分区县财政较为困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还需要加强。对此,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30亿元,可比增长13%;支出安排722.13亿元,可比增长11.2%。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4.85亿元,可比增长13.3%;支出安排424.14亿元,可比增长13.5%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7.39亿元;支出安排390.13亿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8.33亿元;支出安排313.3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25亿元;支出安排0.2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2.63亿元;支出安排66.2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初步实行了全口径预算管理,首次向大会提交了开发区预算草案,依法细化了市级预算和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比较完整规范。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我市实际,主要指标安排和各项措施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西安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为确保2015年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入,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保障民生领域支出需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持勤俭办事业。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管

要认真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依法将由政府承担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快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事业。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加大对违法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惩罚力度。

(三)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要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发挥项目库功能,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加大绩效成果的运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完善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审计全覆盖并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