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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3-25    来源:西安人大

——201523日在西安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019.69亿元,较上年增长(下同)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增长16.3%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9.54亿元,增长12.3%,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5年来首次突破20%,达到20.7%。其中:用于民生及与民生领域直接相关的支出669.43亿元,增长15.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2亿元,下降0.9%,主要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39.25亿元,增长11.1%

——教育支出111.52亿元,剔除2013年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建设及高中质量提升等一次性投入因素13亿元后,可比增长10.9%

——科学技术支出13.49亿元,增长70.8%。主要是开发区设立了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基金5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2亿元,剔除2013年大遗址保护、曲江文化控股公司增资等一次性支出6.08亿元后,可比增长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9亿元,增长12.8%

——医疗卫生支出56.66亿元,增长12.6%

——节能环保支出22.24亿元,增长20.2%。剔除2013年一污、二污加盖除臭等基础建设一次性支出1.63亿元后,可比增长31.8%

——城乡社区支出208.96亿元,增长39.1%。主要是按照中、省财政整合投入要求,加大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

——农林水支出48.76亿元,剔除2013年渭河综合治理一次性支出2.61亿元后,可比增长3%

——交通运输支出35.44亿元,增长7.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1.68亿元,剔除2013年对部分企业一次性政策补助6.5亿元后,可比增长4.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71亿元,增长18.2%

——金融支出3.8亿元,增长24.9%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8亿元,增长6.4%。剔除2013年支出中世园会建设工程尾款0.32亿元后,可比增长16.4%

——住房保障支出49.02亿元,增长30.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8亿元,增长3.8%。剔除2013年消化陈化粮补贴等一次性支出0.31亿元后,可比增长25.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7.42亿元,增长17%

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7%,较上年下降18.3%。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11亿元,下降29.4%;公务用车经费4.57亿元,下降12.6%;公务接待经费0.32亿元,下降2.6%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8.42亿元,下降1.2%,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下降较多。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53亿元,增长12.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3.53亿元,下降22.4%,主要是2013年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及落实审计决定,集中缴纳了一部分非即期收入,抬高了基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6.32亿元,增长3.2%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1.83亿元,增长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21亿元,增长13.6%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83亿元,增长4.9%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5亿元,下降1.6%,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下降对应安排的支出下降外,主要是按照中、省财政整合投入的要求,加大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教育支出2.96亿元,增长1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亿元,增长68.4%

——城乡社区支出479.47亿元,下降2.7%。其中:征地拆迁、土地改造支出298.11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2.72亿元,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支出21.23亿元。

——农林水支出9.7亿元,增长24.3%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20.1%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26亿元,增长11.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其中:市本级312.66亿元,增长7.3%8个开发区136.6亿元,增长23.3%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2亿元,下降7.3%,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市本级部门公用经费压缩了5%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18.89亿元,增长8.1%

——教育支出29.71亿元,剔除2013年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建设、高中质量提升等一次性支出6.5亿元,以及2014年将原在市级列支的教育专户支出改列区县支出等因素后,可比增长8.3%。主要支出项目是:“营养改善计划”投入2.61亿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5.6亿元,中小学校舍及教学设施建设投入5.9亿元,高中质量提升投入2.14亿元,职业教育及特殊教育投入4.4亿元,生均公用经费投入1.09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11.18亿元,增长96.3%,主要是开发区设立了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基金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支持科技发展投入5亿元,国家级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3亿元,重点用于科技企业小巨人、科技服务业、科技创新及统筹科技资源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58亿元,剔除2013年大遗址保护、曲江文化控股公司增资等一次性因素4.08亿元后,可比增长4.8%。主要支出项目是:城市形象宣传等广播影视支出4.3亿元,大遗址等文物保护支出2.7亿元,文化产业发展支出2.5亿元,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及群众体育支出2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亿元,增长9.2%。主要支出项目是:离退休经费支出12.8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5亿元,退役安置支出8.94亿元,落实就业补助政策5.19亿元,落实各项社会福利及救助政策2.48亿元,国企改革补助1.8亿元。

——医疗卫生支出22.64亿元,增长8.2%。主要支出项目是:公立医院建设及改革支出7.4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5.59亿元,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6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16.12亿元,增长9.6%。剔除2013年一污、二污加盖除臭等基础建设一次性支出1.63亿元后,可比增长23.2%。主要支出项目是:节能减排支出7.44亿元,燃煤锅炉拆改、烟尘治理、水污染治理等支出5.12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125.69亿元,增长44.1%。主要是按照中、省财政整合投入的要求,加大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重点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7亿元,归集地铁项目资本金、秦汉大道、长乐路综合改造等城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投入42.79亿元,快速路体系建设、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交叉口改造等缓堵工程投入2.18亿元,城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投入6.7亿元,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2亿元。

——农林水支出14.6亿元,剔除2013年渭河综合治理一次性支出2.61亿元后,可比增长24.4%。主要支出项目是:移民搬迁、整村推进投入3.58亿元,新农村重点村、新型社区、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投入3.6亿元,落实惠农补贴1.2亿元,农业产业化及菜篮子工程投入1.7亿元,重点区域绿化投入1.63亿元,水源地建设投入2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30.07亿元,增长11.7%。主要支出项目是:农村二级公路网化4.5亿元,公交IC卡补贴7.43亿元,航空产业发展投入4亿元,石油价格补贴2.81亿元,交通枢纽建设2亿元,公路养护1.05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9.31亿元,剔除2013年对部分企业一次性政策补助6.5亿元后,可比增长2.6%。主要支出项目是:扶持工业突破专项支出11.9亿元,区县工业园区建设6.6亿元,工业企业技改项目2.3亿元,中小企业发展2.73亿元,落实装备制造业税收返还政策3.9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36亿元,增长28.5%。主要支出项目是:三产发展专项支出3.64亿元,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1.5亿元,外贸发展1.92亿元,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2亿元,国际航线及长安号专列补贴1.1亿元。

——金融支出3.78亿元,增长25.1%,主要用于市本级金融机构增资扩股。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4亿元,剔除2013年支出中世园会建设工程尾款0.32亿元后,可比增长2.5%

——住房保障支出41.21亿元,增长28.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6亿元,剔除2013年消化陈化粮补贴等一次性支出0.31亿元后,可比增长11.5%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6.49亿元,增长5.5%

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2.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9%,较上年下降25.2%。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11亿元,下降22.9%;公务用车经费2.06亿元,下降22.7%;公务接待经费0.13亿元,下降50.9%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4.33亿元,增长1.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51亿元,增长15.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4.43亿元,下降29.4%,主要是2013年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及落实审计决定,集中缴纳了一部分非即期收入,抬高了基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3.33亿元,增长11.7%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59亿元,增长1.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21亿元,增长13.5%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64亿元,增长5.3%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5.1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按照中、省财政整合投入的要求,加大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亿元,增长37.7%。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安排的支出,重点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等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385.53亿元,下降0.9%。其中:征地拆迁、土地改造支出249.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8.63亿元,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支出20.76亿元。

——农林水支出3.83亿元,增长50.7%。主要是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重点用于地方水利建设相关支出。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3.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0亿元,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重点项目出资等方面。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7亿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保费收入82.31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2.3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1.45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3.42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3.08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2.03亿元。

——利息收入1.83亿元。

——财政补贴收入5.56亿元。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65亿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68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94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9亿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8亿元。

截止2014年底,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2.75亿元,全部结转2015年使用。

2014年财政决算尚在编审之中,预算执行结果待决算编审结束并报陕西省财政厅批复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2014年,全面贯彻市人大十五届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收支管理,推进财政改革,严格预算约束,注重管理绩效,财政工作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

一是积极应对,推进综合治税。宣传贯彻《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综合治税平台延伸到区县。建成零散税源委托代征系统和国税共建园区税款划转系统。实施“以地控税”、契税委托代征、地方税费国税代征等征管新措施。调整连锁企业税款划转办法。对24户重点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深化网络有奖发票改革。规范财政收入征管缴库,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不寅吃卯粮。

二是落实扶持政策,突出重点稳增长。坚持二、三产业并举,持续加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注重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市财政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3亿元,整合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专项资金4亿元,组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扩充渭北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入、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扶持产业发展。推进“营改增”试点,全面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83.68亿元。全年争取中省专款、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财力性补助216.5亿元,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三是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在支出中有保有压,全市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达到83.9%。全年民生领域支出669.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较上年增加89亿元,重点落实市委、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298亿元,覆盖全市区县及开发区。市本级财政城建缓堵保畅支出67.75亿元,治污减霾等节能环保支出13.31亿元,保障相关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完成了年初确定的16项财税重点改革任务和市委9个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制定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办法和项目库管理办法。建成市本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市本级160项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为86项。选择10项资金进行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由7项增加到16项。推行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试点。集中支付及公务卡改革推进至乡镇级。完成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市本级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实行事前绩效目标评估。选择12个重点项目资金和4个部门的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独立评价试点。对9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市本级税收征管质量进行了专项评价。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53项,送审额186.48亿元,审减8.43亿元,审减率4.5%

六是强化预算约束,维护财经纪律。市本级首次编制了全口径预算。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市级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统一压缩5%。市本级91个部门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制定了外宾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约18.3%,会议费支出下降49.1%

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部分专项资金结构固化,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不断增强,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一)2015年财政形势

2015年是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编制预算的第一年。财政政策变化很大,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形势较为复杂。

从经济层面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正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变为中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

从增减收因素看:按财政部要求,2015年起11项政府性基金改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10亿元,但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减收约39.9亿元,增、减收相抵后,净减收29.9亿元,影响收入增幅约5个百分点。此外,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西咸新区管委会财政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预〔2014260号),沣东新城2015年起预算编入西咸新区,这也相应会减少我市财政收支规模。

从政策性增支看:一是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国发43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由地方负责归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险提标等政策性增支;三是渭北大横线回购、重点公路建设和二级公路网还贷;四是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及薄弱学校改造;五是治污减霾、缓堵保畅、市政污水管网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费结算差价补贴、水利工程建设、保障房建设增支;六是中、省产业发展地方配套资金增支较多,等等。

按照新预算法、中省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对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范围和编制口径做了相应调整:一是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不再编列沣东新城;二是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4项基金改列一般预算;三是在向市人大报送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的同时,单独报送各个开发区预算;四是市级和各开发区一般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编列到项级,按经济科目编列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编列到项级;五是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编列到项级,按经济科目编列到款级,同时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六是财政报告后不再附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简表,单独编制一本《西安市全市及市级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考虑到精简篇幅的要求,本报告中市级支出项目仍按类级进行列示说明。为了便于审议财政报告,我们在往年人大报告参阅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西安市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就财政报告体系、财政预算执行、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政策变化、财政专用名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了详细的解读,供参考。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一是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和全面推进营改增等减税因素,收入不宜打得太高;二是要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动存量、调整支出结构来实现收支平衡;三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预算安排要统筹考虑留够钱;四是要结合预算编制做好结余结转清理工作;五是要做好政府债务存量清理甄别工作,纳入预算管理。

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加大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优化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激活存量与用好增量并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新机制。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依法治税与综合治税并重,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债务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财政监督及内控,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

根据上述财政形势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结合我市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建议2015年财政预算主要指标作如下安排:

1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30亿元,剔除沣东新城、营改增以及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因素后,可比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安排470.68亿元,可比增长14%;非税收入安排159.32亿元,可比增长10.2%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0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含中省预下专款)、动用上年净结余等122.37亿元,减上解上级支出30.2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22.13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财力(655.03亿元)增加67.1亿元,增长10.2%。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22.13亿元。主要项目安排建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亿元,增长0.8%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36.45亿元,增长6.7%

——教育支出112.61亿元,增长11.1%

——科学技术支出12.31亿元,增长10.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1亿元,增长1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6亿元,增长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42亿元,增长10.5%2015年起,计划生育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改列至医疗卫生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2.12亿元,增长17.8%

——城乡社区支出134.94亿元,增长21.7%

——农林水支出50.88亿元,增长11.4%

——交通运输支出21.14亿元,增长13.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75亿元,下降37.8%。主要是2015年开发区可安排的扶持产业发展资金较上年减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66亿元,增长2.8%

——金融支出1.54亿元,下降39%。剔除2014年预算安排的市本级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一次性支出1.42亿元后,可比增长38.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32亿元,增长5.6%

——住房保障支出19.79亿元,增长13.3%,剔除中、省预下专款减少2亿元因素后可比增长2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4亿元,增长3.8%

——预备费8.88亿元,增长9.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符合预算法关于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1.84亿元,增长183.9%。主要是落实国发43号文件要求,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增加偿还政府债务支出。

上述全市支出安排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4.67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7.2%,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0.2亿元,公务用车预算3.98亿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49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安排603.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比重85.6%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根据2015年全市国土出让等征收计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7.39亿元,下降16.7%。主要是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再编列沣东新城,并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等4项基金改列一般公共预算,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约50亿元。主要收入项目是: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93亿元。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15亿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61亿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31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6.27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1.92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9.56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7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90.13亿元。遵循以收定支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0.13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城乡社区支出389.3亿元。重点用于土地拆迁补偿整理等支出以及归集地铁建设资本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6亿元。

2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4.85亿元,剔除沣东新城、营改增以及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因素后,可比增长13.3%。其中:市本级安排85.32亿元,可比增长1.1%;开发区安排209.53亿元,可比增长19.1%

市级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安排219.89亿元,可比增长15.6%

——非税收入安排74.96亿元,可比增长7%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8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动用上年净结余等254.54亿元,减上解上级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125.2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424.14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财力(379.55亿元)增加44.59亿元,增长11.7%。其中:市本级295.39亿元,增长12%;开发区128.75亿元,增长11.2%

2015年,市级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变化较大,原来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中、省公路建设等预算可不安排或可少安排的项目逐步纳入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后,市级支出预算安排很紧张。鉴于此,建议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以下原则来安排。

一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部门预算编细编实,政策性增支据实安排,中、省、市既定事项足额保障,产业发展支出适度增长,除此之外其他事项原则上零增长,留足财力用于偿还政府债务。

二是优化结构、保证重点:与专项资金改革、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相衔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偿还债务、治污减霾、缓堵保畅、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

三是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市本级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统一压缩5%,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一般公务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进公车改革,努力建设节约型财政。

按照上述原则,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4.14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295.39亿元,开发区安排128.75亿元。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列示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2亿元,增长1.4%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19.23亿元,增长4%

——教育支出38.24亿元,增长23.4%,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改列一般预算。主要项目是: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建设10.26亿元,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2.5亿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3.1亿元,义务教育保障机制1.65亿元,营养改善计划1.73亿元,高中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安排1.4亿元,高等教育2.81亿元,落实贫困生救助及大学区管理等教育惠民政策安排1.12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9.93亿元,增长12.2%。主要用于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国家级科技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企业上市奖励。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6亿元,增长6.4%。主要项目是:文化产业发展4.1亿元,文化体育事业专项3亿元,文化惠民政策2.22亿元,文物保护1.01亿元,城市宣传等0.6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亿元,增长19.7%。主要项目是:离退休人员经费14.25亿元,社会福利、救助政策10.18亿元,城乡低保5.3亿元,养老保险补助3.2亿元,残疾人事业2.26亿元,就业补助1.8亿元,国有企业改革1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2亿元,增长41.4%。主要是2015年计划生育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改列至医疗卫生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是:医疗保险补助8.92亿元,公立医院建设补助5.67亿元,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3.49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9.95亿元,增长18.4%。主要支出项目是:治污减霾专项2.5亿元,新能源汽车补贴2.5亿元,秦岭生态等环境保护1.7亿元,城市污水管网建设1.5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96.04亿元,增长19.2%。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59.8元,归集地铁资金6.45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13.9亿元,三个县城、副中心城市及旅游名镇建设2.4亿元。

——农林水支出31.4亿元,增长14.3%。主要项目是:水源地建设等水利专项9.8亿元,扶贫资金4.38亿元,统筹城乡及新农村建设2.87亿元,都市农业、大绿工程三期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4.46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15.38亿元,增长17.7%。主要项目是:公交IC卡补贴6.8亿元,渭北大横线回购、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建设5亿元,国际航线等政策性补贴1.2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33亿元,下降39.7%。主要是2015年开发区可安排的扶持产业发展资金较上年减少。主要项目是:工业发展专项5.7亿元,其他产业专项6.84亿元,落实政策性扶持资金3.5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95亿元,增长20.6%。主要项目是:服务业综合改革5.7亿元,旅游业发展专项4.49亿元。

——金融支出1.52亿元,下降39.7%。剔除2014年预算安排的市本级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一次性支出1.42亿元后,可比增长39.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亿元,增长25.5%

——住房保障支出12.15亿元,剔除中、省预下专款减少2亿元因素后可比增长4.3%。主要项目是:保障房建设10.73亿元,住房货币化等补助政策1.1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亿元,增长3.6%

——预备费5.47亿元,增长12.7%。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符合预算法关于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47亿元,增长159.6%。主要是落实国发43号文件要求,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增加偿还政府债务支出。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列示为:

——工资福利支出26.53亿元。主要项目是:基本工资7.11亿元,津贴补贴13.28亿元,绩效工资2.93亿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0.89亿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费、水电费等行政运行支出22.84亿元,各类专项资金安排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8亿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亿元。主要项目是:医疗费9.13亿元,住房公积金2.45亿元、离退休费0.84亿元。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5.53亿元。主要项目是:政策性补贴8.78亿元,财政贴息3.2亿元。

——债务利息支出15.08亿元。全部为债务付息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8.39亿元。主要是统筹基建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大型修缮、土地和无形资产购置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73.16亿元。主要是非统筹基建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大型修缮、土地和无形资产购置支出。

上述市级支出安排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2.39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18.2%,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0.17亿元,公务用车预算1.99亿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23亿元。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安排95.01亿元,增长13.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1.1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3.85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按照2015年市级国土出让等征收计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8.33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70.67亿元,开发区安排237.66亿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是: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93亿元。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1亿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4亿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81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5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7.67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68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7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07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13.39亿元,其中:市本级96.45亿元,开发区216.94亿元。遵循以收定支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3.39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96.45亿元,开发区安排216.94亿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是:

——城乡社区支出312.82亿元。重点用于土地拆迁补偿整理等成本性支出以及归集地铁项目建设资本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亿元,主要是散装水泥、新型墙体等收入对应安排用于相关行业、企业的支出。

——其他支出0.07亿元,主要是路产补偿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根据市本级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企业范围及其预计税后利润、上缴比例测算,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25亿元,全部为企业上缴利润。加上年结余收入0.04亿元后,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0.2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29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级纺织、轻工企业技术改造和资本性投入。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金融企业增资扩股及商贸旅游企业发展。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根据近三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增长水平、参保人数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测算,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2.63亿元,主要收入项目是:

——保费收入82.6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9.5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6.75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2.06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2.8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35亿元。

——利息收入2.45亿元。

——财政补贴收入7.56亿元。

按照应保尽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6.29亿元,全部用于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各项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是: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58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1.2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09亿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新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年度开始之日,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各级财政可以根据上报人大待批的预算草案,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据此,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以及本次上报的预算草案,预计市级财政在本级报告批准前提前支出数额约为4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亿元,基金预算支出20亿元。

上述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已报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并按照初步审查意见做了相应修改。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落实中、省财税体制改革安排部署,重点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从2015年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现有结余资金,采取分年度编入部门预算的方式予以消化,财政暂付款、暂存款,要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只减不增。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自2015年起,超收财力一律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转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加强对各级政府、各部门财政管理绩效的考核,不断扩大评价范围、丰富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方案,逐步实现每项财政管理工作绩效目标明确、考核指标明确、结果应用明确、问责主体明确,以点带面,带动财政管理工作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市本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充分发挥项目库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支撑作用,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继续扩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财政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和购买目录,以及配套管理办法和制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进一步推进实施透明预算,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此外,扩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制财政“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全面落实和推进“营改增”试点各项政策,落实扶持装备制造业、服务业发展以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积极推进目标接近、资金使用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产业类专项资金整合使用。深化财政奖补、贴息、股权投入和投资引导等投入方式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力度,重点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渭北工业区建设、重点企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促进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化。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支持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科技服务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国家电子商务、下一代互联网和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支持服务业信息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农业发展战略,以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为主线,整合涉农投入,重点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园区,支持菜篮子工程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落实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财政补助和扶持政策。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旅行社奖励、星级酒店及汽车旅馆建设奖补政策。此外,围绕省市共建大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全力争取中省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改革、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确保新增财力80%用于民生、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80%。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副中心城市、县城、省级重点镇和旅游文化名镇建设。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农村重点村建设、扶贫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和“八水润西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各项财政政策,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力度,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保障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性提标。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发展,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加大老年餐桌运营奖补力度,建立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文化惠民活动,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支持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增强食品药品基层检验检测力量,保障人民健康。落实保障房建设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并轨运行,探索保障房建设与购买并重的运行新机制。加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结合推广PPP(公私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投资和运行,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治污减霾、缓绪保畅,建设宜居城市。

(四)深入推进综合治税,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主动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始终做到组织收入心中有数。围绕堵塞跑冒滴漏,坚持问题导向,在落实既有征管措施的基础上,探索适应推进综合治税的征管改革新举措。大力宣传《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协调和组织好各部门依法协税、护税。研究建立税收征管质量与经济发展指标的评价体系。强化涉税信息比对,抓重点税源、抓薄弱环节、抓重点地区,全面推进综合治税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委托代征机制,扩大“以地控税”试点,解决好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的国地税管户移交、征管衔接、有奖发票改革完善等问题,努力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组织,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实行所有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实财政收入,增加可用财力。此外,坚决不收过头税,不寅吃卯粮,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稳定的财力保障。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扎口管理机制,逐步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从2015年起,市县政府依照省政府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其中,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中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的政府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理、债务报告和公开机制,对区县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实行报备制度,对区县债务管理实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区县政府性融资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以BT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积极争取中、省发行地方债支持,妥善解决好存量债务转换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问题,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六)强化财政监管,维护财经纪律

认真学习和贯彻新预算法,贯彻中、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和各部门内部控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错机制,严格按照法规、规程办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落实“约法三章”,市本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压缩5%,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财政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继续提高财政信息的透明度,除了做好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之外,各级财政的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要发布操作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财政资金阳光运行。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财税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完成各项财政收支任务和推进财政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