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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3-25    来源:西安人大

 

2014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适应形势发展,依法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一)突出重点,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委员会把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实施办法》,经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加强沟通,促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围绕年初市人代会上的预算审查工作,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口径预算的编制工作。市政府提交市人代会的预算草案中增加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上原有的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步实现了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三是加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监督。市政府提交市人代会的部门预算草案,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细化到了“目”级,细化程度超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的“项”级。同时,为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我们要求预算决算报告中的“三公”经费情况、年初的预算报告和2013年决算报告都应向社会公开。

(二)直面问题,增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效果

委员会围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开展了一系列初审工作。一是对市政府关于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初审。二是根据省财政转贷我市13.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初审了市政府提出的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三是对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四是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决算报告进行了初审。在初审过程中,针对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并跟踪督促,力求取得实效。如在关于2013年决算的审查报告中,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和规模偏小、开发区预算缺乏监督的现状,根据新《预算法》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提出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做到全覆盖,向市人代会提交开发区预算草案等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满意。常委会审议意见印发后,我们继续跟踪这些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做好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为了让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看得清、读得懂预算决算报告,努力做好基础性工作,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对预算决算报告的形式和内容提出改进的建议,进一步细化相关数据,使预算决算报告更加规范和完整。二是要求市财政局代市政府编写参阅材料,最终市政府提交了比较详细的预算草案报告说明及审查参阅材料,使代表们充分了解相关背景和预算编制过程,审议时能有针对性地积极发言,从而提高审议质量。同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要增加预算决算信息量的建议。三是初步建立了西安市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分析系统,直接和市财政局国库收付系统联网,对预算执行进行动态分析和监督,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供翔实参考依据。

二、着眼服务大局,切实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一)加强计划审查监督,重点审议“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是财经委承担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今年主要初审了三个议题。一是年初为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报告做好初审工作,在市人代会上又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各代表团审议情况,为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向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三是为了做好常委会审议前准备工作,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初审。结合初审和常委会审议情况,整理了常委会审议意见,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做好规划落实等六方面提出了建议。从市政府反馈的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较好。

(二)关注国资改革,组织对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视察

为了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准备工作,5月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结合视察和常委会审议情况,整理了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立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等四点建议。从市政府反馈的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看,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三)跟踪重点工作,开展渭北工业区建设情况视察

渭北工业区建设是我市“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在连续两年组织渭北工业区规划、建设情况视察的基础上,2014年,财经委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渭北工业区建设进展顺利。在先行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渭北工业区建设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拓展发展思路和投资引资方式等四点建议。

(四)高度重视民生,开展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视察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社会建设的要求,我们把民生问题的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2014年,选择了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为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一些学校调研,与各类学校负责人座谈,摸清了有关情况。9月下旬,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视察组针对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从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管理等五方面提出了建议。

(五)推进审计工作监督,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实施后,2014年,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为了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准备工作,委员会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和初审。从抽查的情况看,反映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账目和凭证基本符合要求。4月初,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初审后,就报告内容与市审计局协调沟通,确定将审计反映问题涉及的14个部门的整改情况列出附表,并且汇编这些部门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作为参阅件,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结合初审和常委会审议情况,整理了审议意见,提出了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等三点建议。

(六)参与任后监督,对向常委会述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

委员会分别于4月、7月,会同代联委组织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干部述职工作组,到市审计局、市商务局了解部门主要领导本届以来的履职等情况。工作组分别从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和履行职责、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作风和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听取以上两个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了解履职情况的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三、围绕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围绕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领域的重点问题,精心组织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于3月中旬制定执法检查安排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在市政府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前期调研,深入到有关采购机构和单位,并与采购单位和供货商代表座谈。6月下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云侠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检查观摩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过程,听取了市财政局的汇报。针对《政府采购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五点建议。

四、积极参与立法,不断推进财经领域法制建设

参与《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的制定工作。对该条例的制定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派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多次参与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工作,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财经委对条例进行初审,提出了审议意见。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已于201410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解决涉税信息传递不畅的问题,保障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还对修改《西安市经纪人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

协助常委会做好有关立法工作。派员参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提出修改意见。积极配合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工作,对财经类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

五、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

(一)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鲁云侠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其负责联系的大飞机研发保障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对项目的进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抓好进度和质量管理等四点建议。

(二)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随着我市迈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此,2014年,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对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进行调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要求。为此,财经委结合正在开展的视察活动,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国有资产监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引导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建议。

(四)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进行调研

结合工作重点,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进行了调研,对基本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建议。

(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调研和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做好前期工作。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的准备工作,根据省人大财经委的安排,对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财经委调研《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并及时报送了有关材料。为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研究,整理上报了修改意见。

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审议有关议案和督办代表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审议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共6件。人代会期间,财经委召开会议对这些议案进行了研究,建议作为代表建议转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办理。2014年,常委会交给财经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有两个:促进西安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和关于提高放心早餐食品卫生质量的建议。财经委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多次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督促他们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领衔代表对这两个建议的督办工作都表示满意。

七、坚持四个注重,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一)注重学习政治理论

人大财经工作必须立足全局讲政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为此,及时组织财经委干部反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人大财经工作实际,多次深入开展讨论,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不断加强学习,使大家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政治定力,更加自觉地坚持人大财经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注重业务能力提高

新形势、新任务给人大财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在政治上要强,而且在业务上要精。进一步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能力则成为做好工作的关键。为此,加大了对财经委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力度,特别是结合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活动,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选学财经方面的有关知识、有关文章,为大家购置业务学习书籍。针对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还邀请专家作辅导讲座等。另外,为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提升财经监督工作的质量,组建了财经和预算两个专业代表小组,邀请他们参加财经委的有关会议和活动。12月,组织对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相关专业代表小组以及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进行了新《预算法》及预算审查监督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三)注重常态化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自身建设的根本抓手和重要体现。继2013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继续认真抓整改,将整改措施逐一落实。特别是在常态化作风建设上不断深化,要求干部定期对自己的工作作风进行对照检查。同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务实之风,要求每个干部都要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廉洁自律上大家自觉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四)注重完善和落实制度

制度是治本之策,是规范行为的坐标和准绳。2014年,我们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手抓完善,一手抓落实,使制度在防范工作的随意性、避免干部违规违纪、协调内外关系、促进工作提高水平等方面的效用,进一步显现出来。目前,财经委的工作面貌,呈现出依法履职、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可喜局面。

总之,2014年,财经委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2015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保持定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法治西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