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长 王启文 根据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规定,截止2月5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议案4件。其中: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2件;有关教育方面的1件;有关通信设施建设方面的1件。按照有关法律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及《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将上述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审议。 根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大会秘书处将张树元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议案”、傅爱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桂超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予以立案,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会后分别交由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陶冶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西安市雾霾防治条例》的议案”,因基本不具备立案条件,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并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审议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时,邀请陶冶等代表参加。 附件:1.列为议案的目录(共3件) 2.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目录(共1件) 附件1 列为议案的目录 (共3件) 1.关于制定《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议案; 2.关于制定《西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 3.关于制定《西安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 附件2 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目录 (共1件) 关于尽快出台《西安市雾霾防治条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