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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3-25    来源:西安人大

 

 

各位代表:

现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交办及办理结果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261件(包括议案转为建议8件)。按照《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将261件建议交由市级有关单位办理,其中:市人大常委会承办1件,市政府承办238件,市法院承办3件,市级有关组织承办9件,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市级有关组织合办10件。截止目前,交由市级有关单位承办的26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39件,比较满意的20件,不满意的1件,未签署意见的1件。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后,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18件,现已全部办结,代表表示满意的14件,比较满意的2件,不满意的1件,未签署意见的1件。

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建议督办工作,建议办理实效不断增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建议督办工作水平,建议办理实效得到明显增强。一是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建议质量。一方面积极指导各选举单位和代表小组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小组活动,使代表通过各项履职活动熟悉我市各方面工作,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愿望,促进代表从推动我市全局工作、完善法律和政策、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以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的高度,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另一方面,注重把好建议的提交关。对内容涉及代表本人及其近亲属,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超出我市管辖范围,与法律法规不符等方面的建议,及时与代表沟通,建议代表撤回;对内容简单空泛、操作性不强的建议,协助代表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保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督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始终把提高建议内容的落实率作为督办工作的立足点。对代表不满意、不签署意见或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逐一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通过实地察看、走访代表、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等形式,督促办理单位认真落实。对11件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通过走访代表、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保证了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效果。一年来,先后召开6次建议督办协调会,走访代表100余人次,有力地推动了建议的办理工作。三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办理水平。20149月,召开了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办理情况,总结了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分析查找了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10月份,组织召开了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经验交流会的重要内容,总结了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做法,交流了办理工作经验,听取了各方面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各承办单位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一年来,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办理机制,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市政府领导亲自批办重点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督查室将代表建议内容、具体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等进行汇总,建立基础台账,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跟踪回访,确保代表建议内容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坚持在办理期间,组织人员深入承办单位,了解办理进度,协调办理工作,跟踪落实情况;办理结束后,注重做好代表意见的收集工作,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对代表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重新进行办理。市法院坚持把好“六关”,即审阅审批关、建议交办关、跟踪督办关、进度报告关、征求意见关、回访沟通关;做到“四结合”,即将办理任务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办理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相结合,办理过程与干警执法档案相结合,办理结果与干警职级晋升相结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升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目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交办工作还不够准确到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交办不及时、不准确、不到位等现象,影响了办理工作进度;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工作主动性,不能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的意见,影响了办理工作的实效;三是需要多个单位合办的建议,没有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各自办理,各自答复,没有形成办理合力,办理质量不高;四是督办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方式还比较单一,实效性还不强。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和有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理念,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沟通联系,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一是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深入群众、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引导代表从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中发现深层次、带有共性的问题,使所提建议有深度、有代表性;引导代表树立民本意识,使所提建议能关注民生、代表民意、维护民权;引导代表增强全局观念,使所提建议始终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避免建议内容简单空泛、代表性不强或与法律政策不符。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代表知情知政。要通过举办代表培训班、召开政情通报会、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让代表对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把握得更准,所提出的建议更具针对性。三是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内容公开制度,对代表提出的不涉及秘密事项内容的建议探索向社会公开,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以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

一是要确保建议交办及时、准确、到位。交办机关要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准确把握代表意图、熟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建议交办工作,并积极主动地与承办单位做好沟通,确保建议交办及时准确、一步到位。二是要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各项制度。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好“回头看”制度,明确具体时间、方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顾总结,确保建议办理质量。要建立和完善滚动办理机制,对因条件所限、当年未办结的建议,列入下一年度继续办理,推动问题得到最终解决。三是要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代表建议同做好本单位工作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对于由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明确主办单位,加大沟通协作力度,形成办理工作合力。

(四)要做好服务联系,切实督促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通过走访代表、组织座谈、听取汇报、开展代表视察和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办理难度较大、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一府两院”督查部门要牵头推动、积极协调;对代表不满意、需要承办单位进一步和代表沟通联系,以及需要邀请代表一同调研的,代表工作部门要及时有效地做好协调工作。二是要进一步畅通承办单位和代表的联系渠道,通过多种方式使承办单位与代表能够及时相互联系,达到沟通交流、增进相互理解、提高办理实效的目的。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各委员会、党委及“一府两院”督查部门的作用,形成督办工作合力。四是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开建议内容,报道办理进度以及代表满意度,共同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要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附件:1.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

况的报告

2.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

理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21

 

 

 

 

 

 

 

 

 

 

 

附件1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政府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48件,闭会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共计266件。建议内容涉及工交发展、城市建设管理、财经贸易、教科文卫、社会事业、行政法制建设、农林类等7个方面内容。这些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非常强,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266件建议分别由市政府系统70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承办数量较多的单位有:市公安局26件、市交通局22件、市教育局19件、市建委19件、市市政局19件、市规划局18件。截止目前,266件建议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其中,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有262件,2件不满意,2件未签署意见。对于不满意的或未签署意见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与代表做进一步沟通。已办结的266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120件,占总数的45.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B类)的131件,占总数的49.3%,因条件限制有待逐步解决或留作参考(C类)的15件,占总数的5.6%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法定职责来完成。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促进政府工作的有效手段。去年市“两会”结束后,市政府迅速召开交办会,常务副市长亲自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详细安排办理工作,明确办理任务、时限和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和市政府要求,认真核对,及时认领,并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交办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有的承办单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有的承办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三级办理工作机制,逐级夯实了办理责任;有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项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沟通,注重协调,有效提高办理质量。为提高办理效率,推动办理工作,市政府注重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办理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主动做好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合力做好办理工作。在交办前,对一些涉及承办单位多,并且有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建议,先主动与代表和承办单位联系,充分发挥“穿针引线”和“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分办工作有的放矢、准确到位。在集中办理期间,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主要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对具体问题分析研究办法,有效地推动了办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深入承办单位督办、协调、指导办理工作,并会同人大代表、承办单位一起座谈协商,面对面地探讨解决途径,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对于在初次办理时,人大代表不满意和不签署意见的建议,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联委和承办单位,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召开办理工作协调会,与人大代表当面进行沟通,耐心做解释工作,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不满意件,还专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重新办理。比如,在办理“关于优化地铁一号线通化门站设计方案的建议”和“关于解决开元商城西旺店停车场入口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的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联委、承办单位多次到现场勘察调研,并召开多方参加的协调会,主动与代表沟通,协商解决方案,经过大量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与代表达成了一致意见,整个办理过程也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认可。2014年共召开类似这样的协调督办会议12次,协调督办代表建议36件,通过集中协调督办,使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得到提高。

(三)狠抓落实,解决问题,积极兑现承诺。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尤其是对代表反复提的问题、多位代表提的问题,作为重点问题来解决,提高了建议落实率。比如,对反映环境污染较为集中的建议,下大力狠抓治污减霾和生态环境保护,使大气和水污染在今年得到了控制,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截止201411月底,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已连续9个月退出了后10位,渭河西安段“三年变清”目标顺利完成,“两河一渠”水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在办理工作“回头望”活动中,组织各承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承办单位现场督办,重点对代表作出承诺的“B”类建议,逐一核查落实情况,对已承诺但未落实的事项,督促抓紧落实,确保已承诺的事项得到落实和兑现。个别落实确有困难的,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联委,并积极与有关代表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回头望”,交通缓堵、集中供热、就业上学等一批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改进作风,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去年初交办时,市政府就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的好坏,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效果的重要标准。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这一要求,坚持从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出发,积极走访代表,主动与代表沟通,广泛征询代表意见,充分调研论证,详细制定方案,狠抓具体环节,扎扎实实,不走过场,极大地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不少承办单位坚持办前走访、办中面访、办后回访,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提高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有的承办单位还强化主动回访、下沉一线、跟踪督办等工作环节,办理效果有了新的提升。比如,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市容园林局、西安城投集团等单位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主动征询代表意见,了解代表的意图,找准问题的症结,做到快速办理、不走弯路,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在积极采纳意见建议的同时,不仅仅局限在解决建议所涉及的问题上,而且借助办理建议,举一反三,进行全方位的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比如,通过办理一批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的建议,积极借鉴吸收代表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合理规划新城镇功能、产业布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构建科学化的城镇体系结构,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在人大代表的密切关注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一大批代表关注的重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受到代表和市民群众的肯定。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014年,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办理过程中,仍有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存在文来文往现象,落实代表建议不到位;二是对于多个单位承办的综合性建议,承办单位之间沟通少,有互相推诿现象,答复内容比较片面,缺乏全局意识;三是承办人员队伍欠稳定,个别承办单位承办人员不固定、业务不熟,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总结2014年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差距,查不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办力度,创新办理方式,积极探索研究办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努力办好每件人大代表建议。

 

 

 

 

 

 

 

 

 

 

 

 

 

 

附件2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共接收办理大会类代表建议3件。3件代表建议中,涉及法院制度创新的1件、法院执行工作的2件。交办会议以后,市法院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意见》,采取集中交办、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跟踪督办的方法,及时办理代表建议。3件代表建议均在办理时限内按时办结,并按照办理程序和要求向代表作了书面答复。通过走访和征求意见,代表对3件代表建设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进程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大力支持院代表联络室开展各项活动,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督联络工作。为使全市法院建议办理工作规范运行,市法院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的规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规定》和《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等一整套规章制度。2014年上半年,杜豫苏副院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会后出台了《市法院关于加强代表监督联络工作八项措施》,成立了代表、委员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团,使全市法院监督联络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

(二)抓好督办环节,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任高潮院长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件代表建议都要亲自审阅,亲自过问,做出具体批示。市法院在日常办理工作中逐步探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流程。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由市法院分管副院长主持,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主体、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协调涉及多部门的办理事项。市法院代表联络室为主管单位,负责登记分流、督促检查、办结和回复。市法院要求监督联络工作统一归口各区县法院办公室主管,确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赋予一定分值纳入全市法院岗位目标考核总分,从工作机制上保障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行,提升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实际效果,始终把代表满意作为第一要求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关键要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代表是否满意。李瑞斌代表提出的第202号“关于引入担保服务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建议”,建议人民法院利用立案信访窗口这个平台,设立诉讼保全中心,将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保全程序提前至立案阶段实施,全面建立法院诉讼保全机制。在审判实践中,财产担保一直是困扰法院进行诉讼保全的“瓶颈”,也是受害群众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最大保障。市法院决定在莲湖区人民法院就此项工作进行试点,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市法院代表联络室在回复李瑞斌代表时,邀请莲湖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一同参加座谈,介绍了莲湖区法院诉讼保全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李瑞斌代表对此非常满意。

(四)创新工作方法,增强代表对法院工作理解和支持

及时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对人民法院和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及工作作风的考验。市法院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邀请代表参加案件旁听、案件执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等方法,不断创新受人大代表欢迎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强沟通,以诚待人,切实增强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理薛全忠代表提出的第133号、134号代表建议过程中,针对案情复杂,历时时间长,经过多次审判,涉及多个审级和诸多办案人员,案卷材料繁多的实际情况,积极与薛全忠代表取得联系,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办理进度、目前办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取得了代表的支持和理解,薛代表对市法院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法定职责,但由于受编制的限制,全市基层法院均没有代表联络机构编制,专职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问题,市法院十分重视全市法院代表联络工作队伍建设,每年年初都要印发《全市法院监督联络工作要点》,都要对全市法院代表联络工作专职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培训。市法院代表联络室定期深入基层法院协助指导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每半年组织召开督办案件通报会,总结分析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单位监督联络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服务大局、极端负责、无私奉献、廉洁自律的人民法院监督联络工作干部队伍。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建议办理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需要进一步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方法途径,达到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联系密切、方式多样、效果明显、代表满意的总体目标;二是需要指导区县法院不断加强监督联络工作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监督联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今后,我们将更加牢固的树立监督意识,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开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