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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西安人大

——2014123日在西安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的大局,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服务效果、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不断细化提前介入、挂牌督办、案件讨论、证据审查等制度,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累计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77人、提起公诉7615人,起诉人数同比增长4.2%一是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捕440人、起诉983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批捕3856人、起诉3957人;严厉打击制造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363人、起诉1172人。二是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犯罪。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黑诊所、黑作坊专项整治,批捕非法行医犯罪38人、起诉41人,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7人、起诉91人;依法打击涉众型犯罪,批捕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47人、起诉41人,涉案金额5亿多元。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做到区别对待、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457人,侦查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222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从宽处理7285人;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和捕、诉、防、监一体化工作模式,依法从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184人;联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立了9个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治基地”、7个“关护工作站”,积极参与对不批捕、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认真分析调研2010年以来办理的毒品案件、2011年以来办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成因,并对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474份,努力推进“平安西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总体部署,加强惩治和预防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努力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累计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9214人。一是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围绕“三农”工作、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和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4172人、渎职侵权案件1542人,渎职侵权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0.5%。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案91件,占立案总件数的70.5%;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0.3%。二是关注民生民利,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扎实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市检察院指导区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109162人;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5人,占渎职侵权立案总人数的10.6%三是加强源头治理,不断深化预防工作。市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市属单位发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进行了分析,编撰了《西安市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向全市发放《惩治与预防——西安市副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例选编》1.1万余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市开展警示教育221次、预防调查83件,发出检察建议91件,提供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12次。区县检察院及时研究辖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均向同级党委提交了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四是规范侦查活动,提升侦查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坚持全面、全部、全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办案安全责任等制度,细化要案请示与审查意见、讯问笔录制作规范、侦查工作流程、证据收集标准等,确保了办案质量。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不断加大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投入力度,联合10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开展信息查询435次,提升了侦查科技含量。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细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效果,着力推动“法治西安”建设。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确保不枉不纵。加大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6件,同比上升82.9%;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1件。注重监督实效,监督立案后批捕220人、起诉129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移送批捕、起诉的,追捕追诉1041人;对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141件次。拓展监督途径,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指导意见》,在新城、碑林、莲湖、高陵4个试点区县建立了7个检察官办公室;累计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2291份,采纳率为87.1%二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规范监管秩序。深入开展罪犯留所服刑、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强制医疗执行、打击“牢头狱霸”等专项检查,同步监督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813人次,纠正脱管漏管139人,清理违法留所服刑368人,纠正监管机关违法897件次,立案侦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2人,维护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构建提起和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执行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3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份,提请和提出抗诉21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为88.9%,提请抗诉案件省检察院支持率为100%;对裁判正确的民行申诉案件依法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申诉人息诉182件。四是强化诉讼权利保护,严防冤假错案。认真落实中政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审查和一审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意见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严把事实、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关,对233起案件的证据体系,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91人,同比上升48.1%

四、积极服务全市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并重,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执法效果。一是着力服务全市“五项重点工作”。出台进一步服务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的12条意见,针对重点项目建立“一对一”服务模式,完善了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执法联动、破坏生态文明刑事犯罪案件优先受理等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建设领域施工环境专项整治,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2人、起诉389人,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人、起诉25人,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438人,对汉长安城遗址“申遗”区和高新辖区内68个行政村的118名村干部开展了廉政培训,努力为“五项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建设,新建了29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与16个单位建立了预防共建关系,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完善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机制,联合市中院制定《在查处涉诉行政机关职务犯罪中加强联系与配合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出席庭审、查阅卷宗和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矫正工作,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办法》,在33个警示教育和矫正基地设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站,并派员参与了440余名监外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检察、学校、家庭和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涉检信访问题备案备查、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接待等制度,累计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控告、来信来访1673件,两级院检察长接待群众255人次、批办案件84件。三是深入推进“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的21条意见,从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检查考核等方面,着力增强驻社区(村)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累计建立了3706个社区(村)检察官工作室,检察干警下社区(村)开展工作5600余人次,化解矛盾863件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8万余份,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生命线,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专业化和自身反腐败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做好专题调研、学习提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804份,收集意见建议246条,归纳梳理61条。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市院领导班子从加强班子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三个方面提出了22项整改任务和66条整改措施,并制定了整改推进表,着力构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领军人才培养五年规划》,组织修改后刑诉法培训21次、业务培训63次。通过业务竞赛选拔建立了由169名干警组成的检察人才库,其中领军型人才20名、业务骨干149名。协同市委组织部选派了14名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深入开展疑难案例研讨、法学理论培训和检察实务调研,检校合作进一步深化。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了22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开展了8次专项检务督察,着力纠正和解决“四风”问题。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了5个警示教育基地和3个廉政文化室,不断加强自身反腐败建设。以案件质量管理为核心,坚持以执法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剖析和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全面上线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案件统一管理、全程网上办案,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办理人大交办案件3件、代表建议1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情况的要求,提出了7条改进措施。举办了以“践行群众路线、打造阳光检察”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五是大力推进“创品牌”工作。坚持全国一流标准,确定了服务重点项目机制建设、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反贪办案规范化建设等8项重点品牌建设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市院和11家基层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长安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莲湖区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未央检察微博被评为“全国检察机构十大官方微博、全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雁塔区院在全国“双千计划”现场会上交流经验,全市40余项工作创新被高检和省院推广。2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2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57名干警获得省市表彰奖励。

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有:一是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高层次、专业化、综合型的人才还比较匮乏。二是执法方式还不能完全满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能力还不高。三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应对和解决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办法还不多。

2014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的各项部署,以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总要求,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全力推进“平安西安”建设,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学习和落实好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关于西安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落实我市检察改革的各项任务,切实把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扎实做好服务大局和改善民生工作。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安排部署,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途径、增强服务实效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治污减霾、缓堵保畅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政务微博建设,在依法保障民生改善、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求实效,推动检察工作更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

三是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格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四是围绕执法办案推动品牌创建工作。以确定的“创品牌”8项任务为载体,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加强品牌规范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决策、业务运行、队伍管理、执法考评和监督制约体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的能力,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在巩固、提升、创新上下功夫,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适应建设“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形势要求。

五是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形成抓思想、抓纪律、抓作风的长效机制,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公正执法、坚守职业良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培养高层次、专家型领军人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实施意见,增强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廉洁从检的意识,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加强对检察队伍的管理,加强对纪律作风的督察,扎实做好自身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