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会主席团在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中产生,由下列人员组成: 1.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不含在市政府及其部门任职的市委副书记、常委)10人;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8人; 3.市政协主席1人; 4.西安警备区负责人2人,与第一项交叉1人; 5.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研究室主任9人; 6.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11人,与第二项交叉1人; 7.市级主要群众团体负责人2人,与第六项交叉1人; 8.各方面有影响的代表人士7人; 9.各代表团团长14人,与第一项交叉1人,与第四项交叉1人。 二、大会秘书长在主席团成员中产生,由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