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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3-06-03    来源:西安人大

——2013122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宝根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增强履职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西安实际,推进立法工作

常委会按照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管用有效的原则,审议地方性法规案6件。

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制定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垃圾排放、清运、消纳和综合利用,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依法管理水平。重新制定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进一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重改善民生立法。修订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职责,规范燃气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强化对安全隐患的监管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依法加强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和用气安全奠定了基础。

做好环境保护立法。制定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对于防治水环境污染,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发挥积极作用。修订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扩大条例适用范围,细化管理权限,严格设计、监理单位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优化城市环境、推进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坚持民主科学立法。积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努力提高法规质量。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及各类媒体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法规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西安实际。注重发挥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调研,组织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或法规修改进行调研,为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对需要修改的法规,首次由有关专委会进行调研论证后,向常委会提出修订草案,对法规作出修改。常委会坚持二审表决程序,对初审认为尚不成熟、操作性不强的法规草案,要求有关部门继续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常委会审议表决,确保出台法规质量。

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安排,完成了劳动合同法、陕西省重大项目建设稽查条例等14部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和全省五年立法规划建议征集上报工作,对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

二、围绕发展大局,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监督权,检查了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30次专题视察。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把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农业生产发展作为重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提出要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在文物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行为。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提出要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对循环经济促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西安市旅游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精心组织专题视察。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广泛开展专题视察。围绕加快经济发展,组织代表对渭北工业区规划建设、三个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等12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代表对蔬菜进社区直销、放心食品工程、校车安全等13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代表对世园公园建设、灞湿地公园建设、水源地保护等5项工作进行了视察。此外,常委会领导还分别深入各自联系的重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调研,督促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项目顺利实施。

常委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52件次,重点督办50件。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接收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2件。

三、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围绕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16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6个决议决定,提出相关审议意见。

重视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情况、201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011年预算未执行项目的原因、资金去向等进行了询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市级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等报告,审议了2012年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调整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批准追加2012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3个决定。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认真实施发展规划,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国际港务区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文化产业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科学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实施文化名牌战略,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支柱作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林业配套改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推动民生问题改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做好规划布局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公平合理分配,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各民族共同发展。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加快编制相关保护规划,适度发展秦岭旅游,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美丽西安提供良好生态屏障。深入开展古城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渭河水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采访报道,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以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为主题的自行车骑行宣传活动和保护秦岭生态、共建绿色家园主题活动。

依法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根据省人大换届要求,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依法选举产生我市出席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8名。对区县补选和增选的6名市人大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

四、发挥主体作用,创新代表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加强代表素质培养,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抓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制定了代表培训工作五年规划。根据市、区县人大换届后的新情况,举办了3期市、区县人大常委会新任组成人员、新当选市人大代表集中培训班,有近400人次参加了培训,提高了培训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了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抓机制,促进代表知情知政。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络部门走访代表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坚持政情通报制度,组织100余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政情通报会。为每位代表寄送人大刊物,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检查视察调研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对三星电子项目建设、缓堵保畅、八水润西安6个方面工作进行视察。不断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鼓励代表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开展持证视察。

抓落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重视抓好代表建议督办,不断完善督办工作机制,推行代表建议网上提交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扎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00件,除2件转交省级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外,其余398件已全部办结答复代表,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5%。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3件建议正在办理。

五、突出能力提升,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制订了常委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各部门学习计划。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讨论活动,举办了10余次专题辅导讲座。安排驻会委员和机关干部分期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理论学习班。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城市人大之间的联系交流。结合代表培训对机关干部进行轮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健全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出台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丰富人大监督形式,为专题询问制度化、常态化奠定了基础。修订完善常委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细化服务职责,优化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

求真务实,切实改进作风。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根据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依法履职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参考。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三问三解活动。机关各部门以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回顾2012年的工作,本届常委会认为仍有不足,主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组织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够灵活,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代表执行职务的服务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贡献。按照这个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扎实推进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定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条例,修订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西安市建筑节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13个方面立法或法规修改进行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做好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

不断加强监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重点,确定12部法律作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由相关委员会组织对税收征管法、西安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好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组织代表对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五项重点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进行视察。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

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大西安规划、工业经济发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缓堵保畅等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对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努力做好任免和代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做好政情通报工作,坚持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定期接待代表,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定期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及专题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专职委员和各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实施意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不断增强群众观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把西安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