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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3-06-03    来源:西安人大

——2013122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做好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服务西安科学发展,积极促进自身科学发展,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68人、提起公诉7307人。一是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批捕3703人、起诉3502人;打击制造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343人、起诉1065人;打击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91人、起诉504人;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批捕248人,起诉106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和地下出警队13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批捕83人、起诉96人。二是认真落实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和非法证据审查排除机制,对没有逮捕必要和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不诉91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分案起诉制度,从轻处理65109人;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行刑事和解8897人;建立和完善批捕起诉阶段为盲、聋、哑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机制,累计援助103人次;起草并与市中院会签了《部分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进一步明确轻罪案件的受理和管辖。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分析,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4552915人,参加现场勘察5801000人,对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00份;制定办案风险评估细则和释法说理工作意见,加强对网络介入、涉众涉企等敏感性案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洗钱犯罪、涉税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非法行医犯罪、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促进西安社会安定、城市安全、人民安居。

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3213人。一是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5175人,同比分别上升8%5.4%;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838人,人数同比上升15.2%;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95件,占立案总件数的62.1%;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1人,同比上升55%。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切实规范案件预审工作,严防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与市公安局、工商局、房管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开通了侦查信息查询绿色通道,与西安海关签订了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和打击走私犯罪联系配合备忘录,提高了涉案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集中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整合侦查资源,推行上下联动,有效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在重点领域和环节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设领域施工环境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商业贿赂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犯罪、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等6个专项活动,累计立案侦查161人。三是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建设,累计开展罪案分析45件、预防调查42次、预防咨询679次、警示教育282场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129件;编纂《惩治与预防——西安市副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对28个案例深入进行剖析和点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对工程建设、农村换届和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专项预防,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建设,新建了14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和12个预防协会,进一步健全社会化预防网络和运行机制

三、充分发挥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9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批捕8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纠正127,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书948;追捕追诉966,同比上升11.7%;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676份,采纳1507份,采纳率89.9%;深入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审查2011年提请批捕环节另案处理案件10602072人,审查起诉环节另案处理案件8191733人,5个基层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适用另案处理案件相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另案处理工作二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制定下发《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同步监督规定》,累计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956人次,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84件;对2654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集中考察,发现和纠正脱漏管51人;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23个监管场所进行了三次安全检查,排查“牢头狱霸”涉及人员50人次,着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完成全市23个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室的网络建设,实现了驻所检察同步监督;注重对在押人员的人性化管理,联合相关公安分局看守所在西北地区率先建立了远程视频会见制度,组织在押人员开展视频会见33人次。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85件,审查后提起和提请抗诉44件,提出检察建议134件、再审检察建议43件,督促起诉支持起诉16件;开展了送达程序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通过发出纠正诉讼程序违法及同案不同判检察建议书,推动民事行政监督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加大对民事案件执行环节的监督,5家基层检察院与同级法院签订执行监督文件,规范了执行监督案件的来源、监督的程序和范围,并针对民事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5份;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66件。

四、强化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的意识,延伸检察工作触角

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立足全局服好务”,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措施。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强工业、固基础、促发展、利长远”的决策,成立了市院高新区检察室,制定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办法》、《服务保障三星电子项目建设工作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26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66全力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未央—长庆”预防模式受到省委重视,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第十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决定正式向全省大型国有企业推广;市院出台了推广“未央—长庆”预防模式的工作意见,着力扩大“建立联络站、设立联络员”覆盖面,检企联手建立信息交流、教育协作、预警防控、联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省市共建大西安、五件大事、两项重点任务等重大决策,深入调研渭北工业区建设、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司法需求,市院制定了《服务保障“五件大事”工作意见》9个区县院形成了《服务保障秦岭北麓生态发展工作方案》、《服务渭北工业区建设实施方案》、《服务保障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申遗区征地拆迁工作意见》等文件,并设立了渭北工业区工作站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检察室,建立了秦岭北麓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推动涉农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开展了服务农村换届选举专项工作,累计对3200余名两委会干部举办了预防讲座;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四家研究机构,成立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暨三农法治研究教育基地”,编写了《贪渎鉴——涉农职务犯罪警示录》教育读本,向基层村干部发1200余本。着力探索管理特殊人群的新方式,在西安市安康医院、陕西省新周劳教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建立“监外执行人员警示教育基地”、“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基地”11个,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办法》,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矫正和帮扶。着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措施,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开展“未成年人特别保护‘6+1’机制”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律师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在场、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记录封存、刑事特困未成年人救助等制度,积极构建检察、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

三是关注民生民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侵害民生犯罪的办案力度,批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嫌疑人2094人、起诉2014人;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30人,涉案金额6.8亿元批捕非法行医、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71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相关区县院与辖区有关部门会签了《在打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加强配合的工作意见》,这一做法被省院推广。建立刑事特困被害人补偿机制,设立了40万元专项基金,对11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了现金救济细化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措施,建立健全内部信息交流、检察长接待、信息收集预警、涉检信访问题备案备查、重点案件回访等制度,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819人次,检察长接待群众571人次、批办案件134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深入开展“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在全市成立了2300余个检察官工作室,920余名干警确立了各自联系的社区和村组,加强法律咨询、化解矛盾和接受举报等工作,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为核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两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了核心价值观研讨会和主题论坛,形成加强思想政治、检察业务、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调研文章63篇,并汇编了《全市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论坛文集》,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深入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累计走访基层社区联系点101个、基层群众3300余户,发放调查问卷3200余份,征集建议意见251条,并提出了9个方面的改进措施。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检察机关特点丰富活动载体,开展了学习十八大专题宣讲、专题报告、专题辅导,以“检察工作服务民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以“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检察工作“五进”、服务民生专题检察宣传活动,推动检察工作贴近社会、服务群众。

二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推进检校合作,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建立了检察官教育培训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部署开展理论教学、学术讲座、案理评析、竞赛辅导等活动;协同市委组织部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选派优秀教师,挂职担任区县院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推进检校合作向深层次、常态化发展。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20122016年领军人才培养规划》,扎实开展全系统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长、侦查员、书记员,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反渎侦查业务骨干,民事行政检察人才等系列选拔竞赛活动,并组建了全市检察人才库。先后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审讯、课题调研、特别程序提前对接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在简易程序出庭、量刑建议、刑事和解与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形成了调研成果、出台了指导意见,建立了案件统一集中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早安排,流程早熟悉,问题早发现,任务早落实,推动修改后的两法在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

三是全面推动自身反腐败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制定下发《2012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表》,明确了加强自身反腐败建设的43项任务,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对执法办案环节的监督制约力度,严格落实“一表三卡”、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对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155起职务犯罪案件,逐案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征求廉洁执法方面的意见;扎实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等7项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17份专项督察建议,严格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积极筹建市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细化了干警工作日志填写内容,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

四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报告请示制度,坚决贯彻市委的各项部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推动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2012年,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向省人大代表专题汇报了111月全市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选聘、续聘了90名人民监督员,开展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拟撤案或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切实规范检察权的行使。

五是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坚持高点定位,确定“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争创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围绕形成检察决策、业务工作、队伍管理、检务保障、业绩考评五大机制,建立和修订了56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市院和各基层院出台了打造15个亮点和品牌的工作方案,预防职务犯罪、刑罚执行监督、案件管理机制、检察文化建设、民事执行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12个单项工作经验被高检和省院转发推广;加大争先创优力度,28个单位和处室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17名个人被高检、省院记功和表彰。20121226,《检察日报》专版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以规范为基础、以品牌为载体、以一流为目标”,推动检察工作争先进位、科学发展所取得的成效。

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有: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法还不够多;二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专家型人才比较缺乏;三是履行检察职能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促进队伍专业化,提升执法公信力,为西安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局观,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西安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落实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五项重点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更加重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依法为西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二是强化监督意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突出查办重大工程建设、重点投资项目、资金密集型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办案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工作,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专业化建设、社会化建设和侦防一体化建设;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强化为民意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关系民生民利的重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强化对涉及民生民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强对涉检信访的分析、研判、排查和化解,把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四是强化廉洁意识,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以促进队伍专业化和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加强廉洁从检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宗旨教育,夯实执法为民、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落实检校合作计划,开展学术讲座、学历教育、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积极培养专家型人才,着力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断完善检务督察机制、案件集中管理机制、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机制、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执法效能和作风建设;继续推动“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工作,提升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