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代表提出的第12号议案交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已将该议案审议完毕。 附件: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 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 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第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莲湖区代表团白秋分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西安市会展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2号议案)”交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大会闭会后,财经委员会对该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于 财经委员会认为,会展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形式和新兴产业,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览、展销,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活动,对经济社会具有拉动效应。为了促进会展业发展,市政府于2003年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会展经济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3〕139号),明确了我市发展会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会展行业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方向,紧密依托城市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创新运行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培育会展市场,推动了西安会展业迈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2011年在我市举办的“一会一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和欧亚经济论坛),有力地带动了我市会展业的发展。但是,与把西安建设成区域性会展中心的要求相比,我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审批监管制度不完善,重复办展时有发生。二是评估认定体系缺乏,优质会展企业数量不足。三是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竞争力较弱。四是场馆基础设施滞后,展会规模发展受阻。五是资金扶持额度有限,行业推动力度不足。六是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监管力度薄弱。七是专业人才不足,行业服务水平滞后。八是统计体系未建立,数据指标缺乏合理性。九是会议市场管理不足,无法有效扶持推动会展业的发展。 财经委员会认为,莲湖区代表团白秋分等16名代表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2号议案,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市会展业存在的问题,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份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好议案,制定相关法规是十分必要的。因此,财经委员会建议将《西安市会展业管理条例》列为我市2013年立法计划,该议案不再列入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