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会主席团在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中产生,由下列人员组成: 1、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13人;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8人; 3、市政府市长、副市长9人,与第一项交叉2人; 4、市政协主席1人; 5、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人; 6、西安警备区负责人2人,与第一项交叉1人; 7、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研究室主任9人; 8、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的代表人士11人,与第二项交叉1人; 9、市级主要群众团体负责人3人; 10、各方面有影响的代表人士7人; 11、各代表团团长14人,与第一项交叉1人,与第六项交叉1人。 二、秘书长在主席团成员中产生,由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兼任。